【消防】《消防通信指揮系統設計規范》修訂實施
住宅和城鄉建設部日前發布的GB50313-2013《消防通信指揮系統設計規范》國家標準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為強制性標準,必須嚴格執行。原《消防通信指揮系統設計規范》GB50313-2000同時廢止。
《消防通信指揮系統設計規范》修訂后,增加了消防通信指揮系統技術構成的子系統,完善了火警受理和調度指揮流程,規定了消防指揮決策支持等滅火救援實戰應用的功能,明確了便于實施和操作的系統設備配備表。該標準共分8章,主要技術內容包括總則、術語、系統技術構成、系統功能與主要性能要求、子系統功能及其設計要求、系統的基礎環境、系統通用設備和軟件要求、系統設備配置要求等。
該標準由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負責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該標準的實施對規范消防通信指揮系統設計,構建完整的消防通信指揮技術支撐體系,提高消防部隊滅火救援能力,滿足各級消防責任轄區和跨區域作戰指揮通信需要,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和社會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