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國家能源局加速重啟電力改革任務
電力體制改革,國家電監會曾為之努力近10年而無果,而今,重組了電監會之后的國家能源局正加速重啟著此前停滯不前的電力改革任務。
“中石油之后,將是國家電網。”接近國家發改委的消息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國家發改委反壟斷的決心很大,新的電改草案已經形成,即將提交國家發改委。新草案中,“5號文件”(2002年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將不再是一個方向,新草案中最先推進的將是改革電網交易權,力推直購電;而改革的最終目標則是電網公司未來將成為提供公共服務為主的公用事業服務企業。“我的理解是,電網公司最終實現售電和輸配電分離,主輔分離以及調度的分離。”該人士告訴記者。
售電最終將分離
與此前的“5號文件”方向不同的是,“5號文件”確定的電改思路是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最終實現市場化的電價形成機制,而新草案中,則回避了輸配分開,主張改革電網的交易權。
事實上,輸配分開一直備受國家電網公司的反對,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國家電網公司總經理劉振亞公開表態,認為“應堅持現有輸配一體化、調度和電網一體化的格局”。
劉振亞認為,目前國家的電力體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電力系統瓦解和大面積停電的風險,實施輸配電網結構分拆反而會帶來效率損失,中國若實行輸配分開將增加成本600億至1800億元。國家電網公司和主導電改的國家發改委對輸配分開的意見分歧被指是阻撓電改推進的最大障礙。
“新草案是從大用戶直供電入手,改革電網公司的交易權,最終方向是將售電和輸配分開。”上述消息人士告訴記者。
顯然,新草案將回避輸配分離。“售電和輸配電分開,這也是一種不錯的改革思路。”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評價道。
按照《電力法》的規定,只有發電允許民間資本進入,而輸電、配電、售電均不允許;但與此同時,又規定“送入電網的電力、電量由供電營業機構統一經銷”,且每個地區只能有一家供電企業經營,這就形成了理應自由競爭的售電環節的完全壟斷。
但即使是改革電網公司的交易權,將售電和輸配電分開,仍然是動了原本如同鐵桶一塊的國家電網公司的奶酪。“就目前看來,電網公司大有寧割地不交交易權的意思。”業內專家認為。
大用戶直購電開路
盡管遭到電網公司的反對,但重組后的國家能源局今年以來一直在有序地開展著推動電力體制改革的工作。首當其沖的正是直指電網公司交易權的大用戶直購電,即電力直接交易。而新草案中,大用戶直購電也被作為電力體制改革的突破口。
傳統的用電模式是用戶向電網購電,然后按照國家統一價格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而電力直接交易是指發電企業和終端大用戶之間通過直接協商的形式確定購電量和購電價格,然后委托電網企業輸送給用戶。
電監會從2009年就聯合國家發改委發起了直購電交易方式,但一直實施艱難。至今,只有遼寧、吉林、安徽、福建、廣東、江蘇、四川、山西以及剛剛在今年9月份加入進來的甘肅,總計9個省份正式獲得批復大用戶直接交易試點工作。
“因為沒有電網輸配電價,每一單交易都需經過國家多個部門核定輸配電價,審批內容繁瑣,審批時間長達一兩年。企業自主交易障礙重重,最后結果就是申請電力直接交易的企業越來越少。” 有大用戶企業反映。
今年8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當前開展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稱,今后國家有關部門對于電力直接交易試點將不再進行行政審批。通知還要求各地必須加快推進電網輸配電價測算核準工作。已核批輸配電價的省份,按照核批的標準執行。未核批的省份,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輸配電價計算公式,抓緊測算后按程序報批。
“大用戶直購電有利于電力市場改變統購統銷現狀,出現多買家多賣家的市場局面,隨著合理、統一的輸配電價的逐漸形成,電力直接交易購電規模將進一步擴大,電力購銷的市場化程度將加大,有利于破除電網企業獨家壟斷的現狀。”一電力集團電力專家劉先生認為,大用戶直購電在推行過程中的最大爭議點在于電企的大用戶主要是高耗能企業,而直購電可能會導致高耗能企業死而復生。
發改委為此提出電力直接交易實行差別化準入政策。東部地區,一般性的高能耗企業,原則上不安排參與直接交易;中部地區,參與企業單位能耗須低于當地工業企業平均水平;西部地區,參與企業單位能耗須低于全國同行業平均水平作為分離電網交易權的試水工作。
韓曉平認為,“直購電肯定直接影響電網的利益,但直購電的力度應該更大一些才能推進電力改革,說到高耗能,設置國家電網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為了管住地方,但電網本身實際操作中并沒有把住地方的高耗能沖動。”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宋智晨也認為,大用戶直購電制度是電力行業市場化改革的重要舉措,產生之初便被賦予了推動售電端改革的重要使命,之前在廣東、吉林等地開展的試點工作已經取得了很好效果,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開來已經是水到渠成。韓曉平也表示,按照這個思路,以后電網企業有可能逐步發展成為穩定的低利潤型公用事業服務企業。
公用事業服務企業愿景
而新草案的愿景正是,未來的國家電網公司將成為提供公共服務為主的公用事業服務企業。
此前也有消息表示,按照此輪新電改方案的思路,改革完成后,電網企業將不再包含上下游的輔業資產。國家對電網企業的有效資產,即輸變電資產進行定價,電網企業的收入由政府確定比例。在電網還需要大量投資時,收益率高一些,投資需求下降后,收益率將逐漸下調。
電網企業也不再是市場競爭的主體,只是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準許收入制度的公用事業企業。電網企業以提供公共服務為主,所有收入來自政府核定的過網費。韓曉平則建議,電改還應將調度從電網分離,調度容易滋生腐敗,使得資源不能優化配置,沒有體現節能優先的原則。
而上述消息人士則告訴記者,電力體制改革最早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上就會有消息。國資委內部人士告訴記者,電力改革一定要動國家電網公司,而其中最關鍵的就是要政企分開,目前國家電網、中石油這樣的央企,被賦予了過高的政治權力。“過渡為公用事業服務企業,有利于保障國家能源安全。”該人士稱。
韓曉平同時認為,有電監會原班子主導重組的國家能源局,有望對電力體制改革有大力度的推動。
國家電監會早在2003年8月成立就源于國家要推動電力改革, 電監會是“5號文件”的直接產物, 10年來雖然因種種障礙沒有按照電力改革的目標建立起我國的現代電力市場,但對電力改革卻有著最深刻的認識。當年為原國家電力公司設計改革方案的中國標準咨詢公司總經理劉紀鵬曾建議,發改委應將電價監管權力快速移交到電監會,做到只管輸配電價格,其他價格一律放開;迅速把發改委項目審批的權力朝組建大能源委方向發展,把現在能源局、電監會和發改委價格司三合一。
目前看來,電力改革正在朝這個方向前行。電監會和國家能源局重組后,原電監會主席吳新雄攜原班子多位成員執掌國家能源局后,根據吳新雄的工作計劃,將進一步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創新能源管理機制。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強市場公平性、電力安全、人民群眾用電滿意工程和能源相關法律法規、規劃、政策落實情況監管。目前,能源局正抓緊論證出臺國家電網發展規劃,調研和擬訂大型煤炭基地、煤電基地、油氣基地、風電基地、光伏發電基地發展規劃,配套做好輸電、輸油、輸氣等能源大通道規劃。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王禹民早在今年3月就已經為電改繪下藍圖:電改在于體制和機制上的雙重改革突破。簡單地說,就是輸電的不賣電。即由政府制定出臺獨立的輸配電價,電網企業負責把電網這條“公路”建好,按輸配電價收取“過路費”,用于電網投資建設和維護。同時逐步放開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