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建設工程消防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
27日筆者在市政府官方網站“中國上海”獲悉,《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和《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實施辦法》公布,根據規定,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對建設工程消防質量負終身責任。
《辦法》強調,建設工程發生火災事故后實行責任追究制。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重特大火災事故后30天內,依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時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追究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有關人員,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審批負責人及主責承辦、協辦、技術復核等有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辦法》所稱消防安全不良行為,是指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法規,受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行政處罰的行為。如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擅自施工或者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工程;公共娛樂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營業的;設計單位不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消防設計的;施工單位違法施工或者監理單位違法監理,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失實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