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運行中的常見問題與對策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物質文化需求的增加,建筑的形式和功能也越來越多樣化、復雜化。另外隨著大家對抗震9度設防地區修建高層民用建筑認識的深入,高層、地下建筑的數量急劇增加。上述原因使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運用更加普遍。了解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原理并能熟練掌握系統的檢查方法,成為各級消防監督檢查人員必備的能力之一。下面,結合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原理,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在審核驗收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掌握了這些問題也將更有利于日常監督過程中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檢查。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相關知識: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由灑水噴頭、報警閥組、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或壓力開關)以及管道、供水設施等組成,能在發生火災時自動噴水的一種滅火裝置。根據系統使用的噴頭分為兩類:即采用閉式灑水噴頭的閉式系統和采用開式灑水噴頭的開式系統。采用閉式灑水噴頭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包括:濕式系統、干式系統、預作用系統等。我們最常見、運用最廣泛的系統為濕式系統。濕式系統具有結構簡單,使用可靠、施工簡單,靈活方便、滅火速度快,控火效率高、系統投資省,比較經濟等特點而被廣泛使用。
目前其它幾種系統的運用目前在我州還較少,故暫不做分析。
一、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條件中需要明確的幾個問題: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以下簡稱《規范》)第8.5.1條第一款第(6)項“設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四層以上或設置在建筑的首層、二層和三層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300平方米的地上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游泳場所除外)。這里所指的建筑面積為每一層的建筑面積而非總建筑面積。換而言之,如果某歌城,設在地上一、二、三層,二層面積最大為280m2,一、三層為分別為270m2,這樣的歌城是可以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但是從實際工作來看如果真有這樣的場所,其火災危險性還是比較大的。(2)地下停車庫是否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由停車數量的多少來決定的,而不是建筑面積。地下停車庫規范規定停車數量超過10輛的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地下車庫的一些封閉空間要根據封閉空間的使用性質來確定是否需要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在九度設防地區,高層建筑下的地下車庫有很多被剪力墻、柱分割為不規則狹小空間,這些空間應根據使用情況來決定是否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比如將這些空間封閉,閑置,基本無可燃物,那么這些空間可以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如果將這些空間利用起來作庫房或物管室或別的用途,那么就應考慮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應設置在不宜用水滅火的場所。比如高低壓配電室就不宜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5)設置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場所,最大防火分區面積、最遠安全疏散距離、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可以適當放寬;比如全部設置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建筑,安全疏散距離以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25%、設置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建筑,其吊頂材料的耐火等級可以為B1級;
(6)防火卷簾兩側不一定都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保護,而應根據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和有關背火面輻射熱的判定條件來考慮是否需要設置。
(7)側噴不應隨便使用。實際工作中施工單位為了節省成本,熱衷于使用側噴。但是由于側噴對水壓、保護面積、安裝工藝都有特別的要求,隨意的改用側噴會影響系統的實際效果,所以側噴的使用應慎重;
(8)簡易噴水滅火系統的使用應謹慎。從規范的修訂來看,是提倡廣泛使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包括局部系統)的,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常出現隨意使用簡易噴水滅火系統的情況。使用簡易噴水滅火系統會造成水壓不足、系統用水不足等問題,從而影響滅火效果,達不到滅火目的,所以應慎用。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計施工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
(1)設置有多個濕式報警閥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未在報警閥前形成環狀供水管網;在報警閥前形成環狀管網可以提高供水的保障力,提高噴水滅火系統的滅火效果。雖然該條款不是強制性條款,但是從實際的運用效果來是說有較強的現實意義,再說施工成本也很低,何樂而不為?
(2)水流指示器的數量不足。規范規定每個防火分區、每個樓層均應設水流指示器。但是在實際的運用中這一點常被忽略,特別是在一個樓層劃分了幾個防火分區的情況下更容易出現該問題;
(3)未端試水裝置的設置不符合要求。通過末端試水裝置,我們可以了解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流指示器、報警閥、壓力開關、水力警鈴是否能正常正動作,配水管道是否暢通,系統壓力是否能滿足要求。它是測試、檢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一個重要裝置。但是在實際施工中末端試水裝置的設置總是不盡人意。主要體現在:設置的位置不符合要求,不是系統的最不利點;試水裝置的位置不利于日常的檢查;還有裝置的排水設施簡單,甚至沒有設置;有的甚至將未端試水裝置設在吊頂內,給檢查和測試帶來很大的困難;
(4)報警閥的安裝位置不符合要求。報警閥同樣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件,其安裝位置規范明確要求了安裝高度1.2m,并應設置排水設施。但是實際的工程中卻花樣層出不窮,有的安裝在值班室、有的安裝在管道井,有的甚至安裝在安全出口處,給管理和檢查、測試維修帶來諸多不便。
(5)噴頭的選用安裝不規范。常見的濕式系統中噴頭的安裝規范是有明確要求的,但是由于施工單位的水平有限或疏于管理,噴頭的選用、安裝質量也是良莠不齊。主要體現在:噴頭選型的錯誤。比如在未設吊頂的場所選用下垂型噴頭、在有吊頂的情況下選用普通型噴頭、在高層旅館建筑中使用邊墻型噴頭等。另外在安裝噴頭時,噴頭與障礙物的距離規范也是有明確要求,但是在實際工程中施工的隨意性大,不嚴格執行規范要求,造成噴頭與障礙物的距離不符合要求。隨意增減噴頭,改變噴頭位置。由于噴頭的選用、安裝方式不當將直接影響到噴頭的動作時間、布水效果,給滅火造成一定的困難。
(7)系統的供水泵不采用自灌式吸水方式。該條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中是強制性條款。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特別是一些改建裝修工程,經常看到泵的設置位置高于水池的,這樣泵的吸水管到水池水面就有一定的距離,泵一旦啟動后,就要先將這一定距離管道的空氣排出后,才能將水泵入管道,從而影響了系統的穩定性和出水的及時性。
(8)其它一些常見問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泵結合器沒有明確標識;在水泵的選用時未經過嚴格計算,影響系統的工作壓力;水泵房的設置不能直通室外等;
三、問題的成因及對策分析
出現以上的問題,與我們監督人員和施工單位有不可分割的關系,究其原因主要是:
(1)市場惡性競爭造成消防工程的中標價格較低,施工單位在工程中偷工減料,或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造成工程質量得不到保證。消防工程中少設置一根排水管道、多布置幾個噴頭、使用材質不同的材料等都與承包商的利益密切相關,在低價中標而又想最大盈利的情況下,消防工程的質量確實難以保證。
(2)消防監督人員學習不夠,對規范的理解不深不細,對工程質量把關不嚴,使施工單位存在僥幸心理,總想蒙混過關,投機取巧。(3)施工單位的水平差,無資質施工的情況常有發生。特別是在一些規模不大的工程中這一現象更是突出。施工單位借用資質,不誠信施工,故意降低施工質量使消防工程質量得不到保障。
針對以上原因,有以下幾點建議:
(1)建立多部門齊抓共管的良性機制。消防工程做為建設工程的一個部分,同樣有圖紙設計、施工組織等建設過程。建設單位、設計單、監理、施工企業分別按照職責對工程負責,并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獎懲機制,可以一定程度上凈化消防工程市場。使信譽好、質量好的消防工程責任主體單位成為建設工程的首選,信譽差、質量差的消防工程責任主體逐漸被市場淘汰,從而使消防工程市場得以良性發展。
(2)提高消防監督人員的監督水平,減少執法過錯。合法、正確、合理執法,樹立消防監督執法的良好形象。
(3)加強消防產品監督管理。確保粗制濫造的消防產品無人制造,造出來沒有人買,有人買了之后不敢用,用了后嚴格處理。從而使消防工程質量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