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淺析網格化管理模式在消防中的應用與探索
1、概述
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是按照“屬地管理為主、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將管理的區域劃分一定數量的網格,以網格內的建構筑物、場所和民眾等為管理的對象,安排公職人員、志愿者等相關人員對管理的對象實施監督管理。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實行三級消防安全網格管理,以鄉鎮、街道辦事處為單元建立大網格,以農村、社區為單元建立中網格,以轄區內各類單位為單元劃分出責任片區建立小網格,作為網格化管理終端節點,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消防安全管理網絡,把網格化管理科學涵蓋到每個點。
2、社區消防管理網格化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隨著地方經濟不斷發展,社會面火災風險和防控壓力不斷增大,成為影響安全發展的重大難題,還有一些動態性火災隱患和習慣性違法行為,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現象突出。傳統的消防監管模式已不能滿足當前經濟發展的要求,主要體現在:
2.1管理范圍劃分不明確
消防監管管理部門通常只明確了消防監督員對一、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管理責任,而未對數量多、分布復雜的一般單位以責任區的形式予以明確,這些區域和單位場所極易成為消防管理的盲區。同時,由于消防部門監管的一般單位和派出所監管的小場所在實際監督檢查中難以厘清,消防監管職責難以界定,出現多頭管理的局面,造成管理責任的不落實。
2.2現役消防警力不充足
現役消防警力嚴重不足與監管任務日益繁重的矛盾十分突出。由于鄉鎮、街道沒有專門的消防機構,更缺少專門的消防管理人員,容易造成消防工作在基層失控漏管,導致出現各地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普遍存在、社會單位和基層組織消防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素質不強等問題。
2.3監管協作機制不完善
消防大隊、派出所專兼職消防民警、警務區民警、居、村委會干部、志愿巡防隊等都要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或防火檢查、防火巡查。檢查之后,各個層次之間缺乏溝通和信息傳遞,發現消防違法行為后的移交、上報處理機制不完善,整體運行機制還不協調,不能形成完整的工作鏈條,各自為戰,難以形成合力,使消防工作難以落實到位。
2.4績效考核機制不健全
由于職責、責任區不明確,當前對消防大隊監督員、消防民警、居村委會管理人員缺乏有效的績效考評機制。難以量化考核,造成工作量難以掌握,相互之間缺乏比較,難以評價實際工作成績。由于沒有績效考核的激勵,特別是消防民警和居、村委會管理人員開展消防工作的積極性不高,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的現象普遍存在。
3、消防管理網格化管理模式的建立
3.1消防管理網格的劃分
將鄉鎮作為大網格,設立消防管理辦公室,由政府主管領導牽頭,各行業系統、鄉鎮分管領導組成;將村、社區作為中網格,設立消防監管工作站,社區書記(主任)、村兩委負責人牽頭,綜治員、社區民警等組成;在中網格內依據城區道路、居民樓院、村組、社會單位,劃分出責任片區作為小網格,明確由網格長負責,綜治協管員、民情信息員、巡防員組成管理系統。三級網格的劃分確保了轄區基層消防安全管理“縱到底、橫到邊、無盲區、無障礙”網絡的全面建立,確保了消防安全層層有人抓,層層有人管,直接管到百姓家的工作模式。
3.2消防網格化管理的方式
開展消防網格化管理,主要目的是建立常態的火災隱患發現機制和查處機制,實現“最大限度地把火災消滅在發生之前,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危害”的目標,堅持推行“監督前移,職能下沉,整合資源”的“街區一體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原則,落實鄉鎮、街道辦抓“面”,行業、系統抓“線”,消防部門、派出所抓“點”的管理方式,構架起條塊(職能部門與屬地)結合、專群(消防大隊、派出所與社區群眾)結合、社群(社會力量與社區群眾)結合的“網格化”管理格局。
3.3消防網格化管理的流程
1每日進入網格前,擬定本日網格消防巡查、檢查、宣傳工作計劃和任務。
2每日進入網格后,一是按照工作職責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并填寫記錄;二是對網格內的居民群眾、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三是統計核實網格內單位、場所消防安全信息及公共消防設施基本信息。
3每日返回社區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站后,將巡查所發現的火災隱患由網格信息系統操作員錄入街道社會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將當日未處理隱患匯總報社區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站站長并積極聯絡網格支部書記、網格督導員、網格管理員、網格民警及網格消防員等網格力量協調解決。
4消防管理網格化管理模式的運行
4.1明晰責權,健全機制,實現消防安全網格管理制度規范化。
圍繞網格管理,積極推進“逐級明則,聯動負責”的職責職能完善工作。通州區以興仁鎮為試點,推動各鎮區園政府成立社會服務管理中心,研發應用社會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建立起區級指揮、部門鎮區園承辦、社區(村)受理、責任網格上報的四級管理平臺,實行工作例會制度、分片包干制度、定期報告制度、考核獎懲制度。同時,進一步完善了“消防專管員、消防協管員、消防安全樓長‘三員’管理與志愿隊伍相結合”的社區消防管理自治體系。一是社區平臺,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消防違法行為、居民舉報的消防問題以及發現的火災事故,快速處置,及時上報;二是鄉鎮平臺,對轄區社會單位開展監督檢查,對發現的消防隱患和違法行為,能解決的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移交公安派出所或消防大隊;三是政府平臺,網格化管理機構的領導組織和信息終端,統籌全面工作。相關部門各施其職:鄉鎮履行統籌協調責任,定期分析研判轄區消防形勢;綜治部門履行綜合管理責任,發動巡防、保安隊員等檢查消除隱患,督促社會單位落實防范措施;消防、安監、工商、派出所履行執法監管責任;社區、村委會履行自防自治責任,組織實施防火公約,督促轄區單位和居民群眾開展消防工作;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履行消防聯勤責任,協同開展日常消防檢查和宣傳,快速處置火災險情。
4.2延拓領域、創新手段,實現消防安全網格管理信息化。
整合消防安全管理資源,引進信息技術,在管理中心的指揮平臺系統中研發設立了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板塊。通過網格長手持終端的信息傳遞,使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達到“三實現”:一是各職能部門通過管理系統可以直接完成消防工作的簽收、受理、查處、移交和反饋,實現了網格、部門、群眾之間的信息互動,確保及時有效地消除消防安全隱患;二是通過電子地圖將轄區全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按照監管級別進行標注,將單位消防檔案進行信息錄入,實現了社會單位的“戶籍化”管理;三是通過管理系統全面、直觀掌握每項工作、每個部門、每名人員的工作完成情況,實現了各級網格、各類人員的績效考評。4.3強化保障,落實獎懲,實現消防安全網格管理長效化。
在網格化建設方面,保障工作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多措并舉。一是落實經費保障:增加綜治協管員工作補貼。對工作認真負責,圓滿完成本職消防巡查任務,特別是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或上報,及時發現并成功處置火災事故的,由區、鄉鎮適情況給予100元至3000元特殊獎勵;二是加強設施保障:2012年來,區政府累計投入近4500萬元,建立了興仁、二甲、劉橋、石港、十總專職消防隊,購置12臺消防主戰車和各種滅火救援裝備。政府每年為每個社區撥付消防宣傳教育經費,為社區網格長配備消防電動自行車和必要的滅火器材,在社區設置消防辦公點,配備戰斗服和滅火器材,以1.5公里為保護半徑設置網格內公共消防器材取用點;三是優化機制保障,綜治委每年對消防工作責任單位進行綜合考評,政府每季度對安監、民政、公安、工商、消防大隊等消防工作主管部門進行考評;每月對網格長進行一次考評,采取信息平臺計分、責任部門評價、社區書記排名、群眾評議等幾方面進行考核,并建立獎勵和懲處機制,確保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5、結束語
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是強化公共消防安全、提升全民消防意識、保障經濟平穩發展的有效途徑和重大舉措,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科學履行消防監管職能的有益探索,也是提高火災防控水平、增強滅火救援能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效途徑。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必須與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打造公安消防鐵軍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因地制宜、統籌兼顧、循序漸進地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