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公眾聚集場所火災特點及消防對策
在當今世界發生的各種自然及社會災害中,火災是發生頻率較高的災害。人類掌握了先進的科學技術,為自己創造了更加舒適方便的工作、娛樂和生活環境,但與此同時,也潛伏了越來越多的火災隱患。我國每年平均發生數萬起火災,其中公眾聚集場所火災占有相當的比重,防止和控制公眾聚集場所的火災,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目標和迫切任務。
一、公眾聚集場所火災的主要特點
公眾聚集場所是工作、生活、學習、娛樂等人員高度集中的場所,如商場、市場等購物中心;歌舞廳、影劇院、體育館等娛樂、體育活動中心;圖書館、展覽館、科技館等文化活動中心;賓館、飯店、酒樓等旅客住宿中心以及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中心等。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有三個方面的主要特點。
一是人員傷亡大。這些場所如果建筑防火不符合國家規范要求,消防設施不健全,加之人們缺乏必要的自救逃生訓練,發生火災必將釀成較大的傷亡事故。如3月29日河南省洛陽市東都商廈因違章電焊引起火災,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傷,就是典型的事例。
二是經濟損失大。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發展,社會物質財富和商品流通的迅速增長,公眾聚集場所的發展規模空前擴大,呈現出三多發展勢頭。即集購物、娛樂、餐飲,住宿于一體的綜合性高層建筑、地下工程越來越多;大型商場、大型文化、體育場館越來越多。這些人員高度集中場所,除了建筑和裝飾昂貴,其設備、財產、流通物品數量多、價值高,一量發生火災,易造成較大經濟損失。2000年1月11日安徽省合肥廬陽宮批發市場大火,造成2178。9萬元的直接財產損失。一般來講其火災損失明顯高于其他類別同等規模的火災。
三是政治影響大。人員密集場所既與人民的衣、食、住、行緊密相關,又是新聞傳播的媒介和焦點,同時又因火災易造成較大的傷亡,其政治影響和后果遠遠高于經濟損失。人們記憶猶新的河南省發生的焦作“3。29”和洛陽“12。25”兩起惡性火災事故,在全國造成的震動及從中央到各省市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態度,在我國消防史上是不常見的,足以說明火災后果的影響和嚴重性。
二、公從聚集場所火災的主要原因分析
總結公眾聚集場所火災的發生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其一,隨著大量的人員密集場所的改造和興建,生產、生活用火、用電、用氣、用油普遍增強,火災危害程度隨之增大。
其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有的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嚴重滑坡。為了充分調動企業的積極性,政府干預明顯減弱,許多政府管理部門轉化了職能,出現了許多無上級企業,傳統的消防管理模式出現了變化,有的單位嚴重削弱了保衛、消防組織。一些公眾聚集場所的法人代表只追求一時的經濟效益,忽略消防安全,因責任事故導致火災發生占相當比例。
其三,市場經濟的發展使人、財、物的大流動帶來正面效應是主要的,但也帶來了負面效應。大部分的賓館、飯店、商場、歌舞廳、文娛場所為了增加競爭力,注重改善硬件環境大搞內外裝修。
其中有些單位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批,大量采用可燃材料裝修,一旦發生火災,嚴重威脅疏散人員的安全。一些商場、市場受散裝容量限制,大量商品亂堆亂放,在消防通道和其他防火間距內堆滿了商品,一但發生火災,必將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一些部門盲目批準建設市場,攤群云集,車輛行人擁擠不堪,由于路面阻塞,如遇到火警消防車難以通行,增大火災撲救難度,擴大了火災的損失。
其四,對火災隱患整改不力,對消防安全缺乏應有的重視。一些公眾聚集場所經營者不考慮企業長遠發展,只追求短期經濟效益,對消防機構提出的火災隱患采取搪塞拖延的態度,有的以經費困難為由拒絕整改。有的建筑工程項目邊施工邊申報有的甚至未經審批先行施工,造成先天不足后天難改的火災隱患,最終導致火災的發生。
三、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災害損失的主要措施
為了吸取公眾聚集場所火災的教訓,防止和減少火災,尤其是重特大火災的發生,需要我們從防火、滅火工作兩個方面總結經驗,研究對策,抓出成效。
從防火措施上,應重點抓好以下四個方面:
(一)要突出抓公眾聚集場所重點目標、重點單位監督檢查和專項治理,消除火災隱患,防患未然。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加強消防監督,堅持以法制火。各級公安消防機構要加大監督力度,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據法律程序實施監督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保證監督檢查隱患和實施處罰的行為在法制軌道上運行,使消防安全問題及時得到解決,重大火災隱患得到整改。
(二)要強化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在實際工作中,把人員密集場所法人代表作為消防監督工作的重點對象,督促強化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同時積極推行行業管理,依據不同的人員密集場所特點,督促制定各種消防管理規定和標準,使行業消防管理走上規范化軌道。
(三)要加強公眾聚集場所火災預防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各級公安消防機構應利用各種形式,充分依靠社會宣傳的主渠道,加強與新聞宣傳部門的聯系,針對消防法制觀念淡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的情況,多形式、多渠道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將普及消防法規及消防知識作為加強公眾聚集場所火災預防的戰略性任務來抓。與此同時,突出重點搞好對公眾聚集場所工作人員消防專業技術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并以法律、法規形式確定下來,切實提高社會各成員的消防安全素質。
(四)要牢牢抓住薄弱環節、抓住關鍵環節。杜絕各類責任事故及動態隱患的出現,就要重點解決好公眾聚集場所法人及各級人員忽視消防安全、責任不明,制度不全、防范措施不落實等方面的問題,因此必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保障體系,實行定期的監督檢查,對問題嚴重的單位,必須責令停產停業。要避免各類先天性隱患的存在,要求各級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切實抓好人員密集場所主體布局、設計審核、施工檢查、竣工驗收等環節的各項監督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隱患,才能確保公眾聚集場所的建設、使用、管理符合國家規范及法規的要求。
從滅火準備工作上要重點抓好以下三個方面:
(一)要抓好公眾聚集場所自救逃生訓練和準備工作。
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后,我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確認起火,撥通火警電話119,向公安消防隊報警,正確及時的報警,將縮短消防車和滅火人員的到達現場時間,為滅火救災贏得寶貴的時間。
一旦確認起火,立即采取防煙措施,及時疏散火場被困人員,是減少公眾聚集場所火災人員傷亡的關鍵。簡單的防煙措施是用干、濕毛巾折疊后捂住嘴鼻。如果將干毛巾折疊16層后捂在嘴和鼻上,就可以阻止90%以上的煙霧進入口腔和呼吸道。如果折疊成8疊后,可消除60%左右的煙霧,試驗證明,采用這一臨時措施走過15米充滿煙霧的走廊,可免除刺激感覺。使用毛巾防煙時,在減少毛巾折疊層數的前提下,即使感到呼吸困難,也決不能將毛巾拿開。
采取防煙措施組織人員疏散同時,利用現場消防設施簡單有效實施自救,是非常重要一步,將火災控制或消除在初起階段,這是減少火災損失的最有效手段。如果煙霧較大,或者受災單位或個人沒有能力組織自救時,應該在報警之后盡快撤離火災現場。在火災初期,消防隊還沒有到達的情況下,火災現場的領導就是疏散的領導者和組織者,特別是公眾聚集的場所,必須有組織進行疏散,才能避免混亂,減少傷亡。
公眾聚集場所按國家建筑防火設計要求設置的事故報警電話、事故應急燈、疏散指示標志、事故廣播、滅火設施等必須完好使用。在營業時,安全門必須全部打開,消防通道保持暢通,以保障在緊急情況下人員迅速撤離。
消防人員達到后,著火單位的保衛人員應引導并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救火救人。被困人員應該聽從消防人員的指揮和安排,利用緩降器、救生袋、消防舉高車的平臺、云梯和充氣墊等設備到達地面。
(二)充分發揮現代消防技術及設備的滅火功能。對于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后易釀成特大火災的公眾聚集場所,沒有現代化的消防技術設施作保證就很難適應消防安全需要。為此,國家規范對不同用途,不同場所設置各類現代消防設施均有明確的要求。這些設施主要包括感煙、感溫等火災報警系統;電視監控系統;事故照明、事故疏散系統;自動噴水、水幕、雨淋滅火系統;鹵代烷自動滅火系統;干粉、泡沫自動滅火系統等。經滅火實踐證明,這些現代化消防設施,為成功的撲救初期火災,控制較大火災提供了有力的保證。為了有效發揮其作用,要求設計、施工按國家規范要求進行,符合使用要求。同時要提高操作人員管理水平,落實定期檢查、定期維修制度,以確保這些現代化消防設施處于全天候使用狀態。
(三)改善消防部隊技術裝備,加強滅火戰術訓練。消防部隊裝備配備,目前不適應火災撲救需要的問題仍較突出。一是消防防護裝備數量少,種類不齊。二是大功率消防車、特種消防車缺乏。三是社會救災專用破拆工具數量少、種類缺。嚴重影響到公眾聚集場所滅火救生任務的完成。針對上述問題,一方面加強部隊技術裝備配備,另一方面加強滅火應用技術訓練和戰術訓練,向訓練要戰斗力,進一步彌補和縮小裝備不足帶來的問題。要深入消防重點單位開展熟悉訓練,檢驗部隊掌握火災特點,正確使用消防水源,進攻路線的能力;要開展公企一體聯合演練,檢驗企業自救組織及消防部隊撲救初期火災的能力,在演練的基礎上,及時修訂滅火預案,搞好作業訓練,提高和鞏固訓練效果。同進,要抓好特勤隊伍訓練,提高特勤班各種條件下滅火救生攻堅能力。各級消防指揮員要加強滅火戰術理論學習,總結各地公眾聚集場所火災的經驗,從思想上、組織上、物資上做好打大仗、打惡仗的準備。要依靠各級政府,動員和組織全民救災力量,一旦發生火災,將其迅速控制并消滅在最小范圍,為有效的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做出消防部隊的特殊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