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5種危險行為極易引發家庭火災
家庭火災關系到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在家庭環境中,有五種行為極易引起火災,所有人都應有高度警惕。
一、睡覺吸煙和亂扔煙頭。
煙頭表面溫度 200-300℃,中心溫度700-800℃,一般可燃燒物質燃點大多低于煙的表面溫度,如紙張為130℃,布匹為200℃,極易點燃。另外,煙灰在彈落時有一部分帶有火星的不規則顆粒,落在干燥疏松的可燃物上,同樣會引起火災。所以,睡覺吸煙和亂扔煙頭的習慣一定要杜絕。
二、家中堆放危險品。
氯化鉀、氯酸鈉等氧化劑,膠片、乒乓球等自燃點較低的物品,乙醚、甲苯、松節油等沸點低的易燃液體,黃磷、赤磷、硫化鈉等易燃固體,要盡量避免在家中大量堆放,部分使用中的物品小量存放時,也應與易燃高溫環境隔離,避免引起火災和爆炸事故。
三、無人看守做飯。
在廚房烹飪中,如需暫時離開灶臺,一定記得關掉火源,若因操作不當燒干鍋引發火災,首先要記得關閉煤氣總閥門,阻止火勢繼續蔓延,并使用泡沫滅火器進行滅火。如果火情擴大,無法自救,要果斷將廚房門關閉,并撥打119報警,等待消防官兵前來救援。
四、小孩玩火。
小孩(尤其6—8歲孩子)認知能力差,大人不在家時,喜歡模仿家長使用火種做“燒飯游戲”,也會在床底下劃火柴、點蠟燭照明找東西、焚燒廢紙等,一旦將其他可燃物引著,便會驚慌失措,既不呼救,又不會自行撲救,必然導致火勢擴大。
五、電器使用不當。
家用電器使用不當,線路超負荷、短路等因素引發的火災在居民住宅中時有發生,為避免此類事故,要盡量做到不將電冰箱、空調等散熱電器靠近可燃易燃物,不使用不合格產品,及時檢查更換電線,防止發熱、受潮、腐蝕發生。當家中需添置大功率電器時,要注意原有線路的負荷承受能力,更不能因為用電超負荷,而用銅、鐵、鋁等金屬絲代替保險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