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廣東上半年超過四成火災由電氣原因引
據分析:今年以來,居民住宅和“三小”場所亡人火災事故多發。全省18起亡人火災中,有11起發生在居民住宅,死亡20人,分別占總數的64。7%和60。6%;有6起發生在“三小”場所,死亡12人,分別占總數的33。3%和36。3%。農村和集鎮火災形勢比較嚴峻,共發生火災875起,其中亡人火災12起,死亡21人。5起較大火災中有3起發生在農村和集鎮。
據通報,電氣和用火不慎仍是火災發生的主要原因。今年以來,電氣原因引發的火災751起,占總數的41%;用火不慎引發的火災198起,占總數的10。8%;5起較大火災中有3起由電氣原因引起,1起由用火不慎引起。
據透露,造成全省亡人火災事故居高不下的原因中,除了一些地方消防安全“網格化”監管還不夠到位、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還不夠落實外,還存在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還不夠廣泛,用工制度出現新變化導致火災形勢出現新特征等原因。在潮州“4·6”火災中,有的工人發現起火后仍不以為然,繼續工作,所在建筑只有兩層樓高也沒能逃生。東莞“4·9”火災肇事叉車工上班近1個月,未接受任何消防培訓,安全意識淡薄。汕頭“4·15”火災中,員工也不懂逃生自救,幾乎全部由于煙熏窒息死亡。此外,由于勞動力緊缺,用工形式出現新的變化、呈現新的特點,拖家帶口、邊打工邊帶小孩的不在少數,無形之中增大了火災亡人的幾率。在汕頭“4·15”火災死亡的4人中,有2個是小孩,都是隨父母出來打工而遭遇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