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電力體制改革:一大波輸配電價即將公布!
016年9月28日,由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和經濟學院聯合主辦的中國電力體制改革國際研討會在人民大學舉行。
會議分為電力市場改革與輸配電價監管和電力市場改革與氣候變化兩個專題會場。
發言者名單醒目:中國人民大學大學國發院能源與資源戰略研究中心主任、經濟學院副院長鄭新業、華北電力大學校長助理張粒子、中電聯規劃發展部副主任薛靜、清華大學電機系副教授陳啟鑫、澳大利亞AGL能源公司主任分析師劉東勝、中國社會科學研究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馮永晟、國網能源研究院財會與審計研究所所長、高工李成仁,等多位國內外專家。
會上,有關官員還透露了輸配電價改革進展和下一步工作。
當然在改革過程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一方面我們要激發市場的活力,釋放改革的紅利,推動建立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電力市場體系,轉變政府的電力行業的監管方式提出監管能力。
另一方面要充分考慮電力在國民經濟發展企業生產居民生活中的重要性,平穩、平衡、協調、有序的推進這項改革,合理的分攤改革成本,既要看到釋放改革紅利,還有分攤改革成本的問題。
既要妥善解決電力行業長期積累的一些舊的矛盾,又要根據新常態的要求迫切電力改革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新挑戰,對電力領域的生產技術進步、消費結構的升級變化提前做出回應,超前做出安排,因為電力行業要滯后的話,會有一個滯后期,必須要提前做出安排。
電力體制改革,包括我們電價機制的改革歷來是改革中的硬工作,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調整,向來是為領導高度重視,社會十分關心,群眾非常關注,必須十分慎重。
在這個過程中,我想既要大量的借鑒和吸收國外的先進經驗,遵循電力的生產、輸配、消費的一般規律,同時又要立足中國的本土,充分考慮中國的現實國情,統籌協調和各方面的利益訴求,平穩有序的推進各項改革,不能墨守成規。改革沒有寸進,更不得停在半道上,前怕狼后怕虎。
我也介紹一下輸配電價改革的情況。輸配電價是電改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2015年試點范圍擴大到了寧夏、湖北、安徽等五個省的輸配電價,同時將這個范圍進一步擴大到了北京、天津、河北南網、河北北網、山西、陜西、四川、重慶、江西、廣西、湖南、廣東這12個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
目前這些電網已經監審結束,年底前將公布這12個省級電網的輸配電價。
今年8月31號,國家發改委召開了一個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座談會,決定原計劃在明年啟動的輸配電價有14個省提前到今年開始,在除西藏之外14個省的輸配電價基本實現全覆蓋,九月份已經報送了數據,我們在春節之前能夠完成監審工作,然后開始進行測算輸配電價。
輸配電價改革應該說已經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通過嚴格的成本監審,在此基礎上已經制訂的輸配電價基礎上也多或多或少降低了輸配電價,并把改革紅利全部用于降低終端銷售電價。
電網企業的收入,2015年減了大概80億元,今年又進一步減少了電網企業收入100多億元。
這是為了管住中間的問題,將來還要放開兩頭。目前已經簽約的電力直接交易將近8000億千瓦時,按照一度電降價五分錢算,電力企業支出有400億,云南、貴州、內蒙古這些大工業用電已經實現了市場電價。
我注意到最近官方公布的八月份的經濟運行和電量數據,可以看到整個用電量和企業的效益都得到了明顯的好轉,一到八月份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增長4.2%,比去年提高了3.2個百分點,全國工業企業利潤增速也增長了8.4%,我們相信電價改革在這個過程中是起到了作用。
但是在關注上述經濟數據好轉的同時,其實我們更加關注的是什么呢?
是電價形成機制的轉變。電網企業來講,在試點地區基本上打破了電網企業過去依靠購銷差價來盈利的模式,實現了雙方的直接交易,初步建立了以資產為基礎,為今后建立科學規范透明的電價體系開了好頭;對發電企業和用電企業來講,電力大用戶已經可以和發電企業直接交易。
在廣東、重慶還有很多售電公司已經可以代理中小用戶參與電力市場,很多地方還啟動了新增配電網的建設,應用配電網的售電公司。
盡管我們現在電力市場建設還不是很規范,但是跨省跨區的電力交易價格都已經不再執行政府定價,由供求雙方協商,或者通過撮合競價的方式形成,這也為今后我們逐步向更加規范的,通過市場交易形成電價開了好頭。
在推進改革過程中面臨很多具體問題:
比如說當前經濟進入新常態,需要妥善處理擴大電網的投資和短期內電力增速下降的矛盾,需要完善電網企業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妥善處理好交叉補貼和電力成本分攤問題,要保障偏遠地區以合理的價格獲得供電服務,需要研究新型配電網的配電價格問題,同時還要研究如何讓目前的電力交易比較順利的過度到電力中長期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