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重慶市首批12家企業與重慶兩江長興電力有限公司簽訂售電協議。此次簽約達成2016年度售電量1.3億千瓦時,用電企業平均簽約電價0.6元/千瓦時,至少降低企業用電成本2600萬元。試點區域內的企業平均用電價格,從每千瓦/時0.8元左右,降為0.6元,降幅超過25%。
2016年6月29日,重慶將參與交易用戶年用電量準入門檻放寬至500萬千瓦時,將市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全部納入售電側改革試點。
雖然交易用戶門檻放低,但因電費結算及輸配電價等因素影響,重慶實際電力交易規模并未有大的突破。
新疆兵團電改進度:
2016年4月26日,國家發改委和能源局聯合發文正式批準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售電側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社會資本可以擁有配電網運營權。“鼓勵以混合所有制發展試點區域配電業務,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絕對控股的即擁有配電網運營權”,“在供電營業區內擁有與電網企業相同的權利,并切實履行相同的責任和義務”。
進一步對“增量配網”的概念進行了明確:對于歷史形成的國網公司以外的存量配電資產,均視同為增量配電業務。該定義實際上是以產權歸屬來劃分存量和增量,而不是以建設時間來劃分!按照該定義,產權屬于國網公司的才是“存量”,產權不屬于國網公司的均視為“增量”!如果將該定義推廣至全國,那么“增量配電”的范圍將大幅度擴大,很多擁有專線、專變的大用戶都會成為“增量”。
二是明確發電企業可以投資建設專用線向用戶直接供電。發電企業通過投資建設專用線路等形式向用戶直接供電的,應當符合規劃,履行社會責任,按規定承擔國家依法合規設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與產業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
三是明確與國網成立的新疆電力交易機構的關系。“第一階段依托國網新疆電力公司現有交易中心完成市場化的交易組織和實施”,“第二階段在售電側改革試點市場化體系建立并不斷完善的基礎上,結合新疆電力體制改革推進情況,逐步執行新疆分電壓等級單獨核定的輸配電價,并組建相對獨立交易機構,進一步探索完善電力市場體系,規范擴大電力直接交易,逐步向現貨市場過渡,實現市場交易規范化運行。”
新疆作為太陽能、風能資源豐富地區,擁有豐富的可再生能源,但新疆高耗能企業自備電廠較多,售電側改革除了加大自治區內直接交易電量,應該盡快打破省際壁壘,擴大新能源外送,當然,這首先需要構建安全高效的遠距離輸電網。
(三)輸配電價改革試點
輸配電價改革是本輪電改的硬骨頭之一,國網/南網壟斷經營這些年,沒有徹底算明白過輸配費用這盤帳,歷史遺留問題眾多。
另外,小編給大家整理了最新的電力交易中心成立情況。
試點范圍:北京、天津、重慶、深圳、冀北電網、冀南電網、云南、湖南、安徽、江西、湖北、廣西、山西、內蒙古、陜西、貴州、廣東、四川、寧夏等18個省市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
輸配電價試點進度:
2016年3月,國家發改委公布了寧夏、湖北、云南、貴州、安徽5個地區的輸配電價。從最終核定結果來,各地輸配電價大約下降了1-2分錢。寧夏等5省區在核定輸配電價過程中,約160多億元不合理成本費用被剔除。
發改委價格司8月9日透露,包括北京在內的13個地區的電網成本監審工作即將在8月底結束,年底之前這些地區的輸配電價將正式公布。
2017年全面推開輸配電價改革。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是電價,輸配電價則是電價形成機制的重點內容。
電力交易中心
全國已宣布成立電力交易中心共計32家,包含兩個國家級電力交易中心(北京、廣州)。國家電網范圍內成立27家,全部為電網獨資;南方電網范圍內成立5家,電網相對控股;全國省級行政區域僅有海南、重慶兩地未公布成立電力交易中心。廣東、廣西、云南已宣布成立或掛牌,但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暫無公示信息。
海南作為海島型省份,因其特殊地理及資源情況,未成立交易中心,情理之中。重慶地處國網范圍,作為首批售電側改革試點地,卻遲遲未成立交易中心,足以說明重慶電改之路并不暢順,地方政府與電網企業利益博弈激烈。
1、北京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2月24
2、廣州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11日
3、新疆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1日
4、青海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青海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31日
5、寧夏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寧夏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日
6、天津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天津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1日
7、吉林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吉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3日
8、貴州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貴州電力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8日
9、黑龍江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黑龍江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9日
10、山東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山東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5日
11、安徽省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安徽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4日
12、河北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河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4日
13、河南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河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9日
14、甘肅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甘肅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1日
15、陜西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陜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1日
16、四川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四川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6日
17、上海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上海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6日
18、福建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福建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7日
19、西藏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西藏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31日
20、遼寧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遼寧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3日
21、江西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江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3日
22、江蘇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江蘇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5日
23、湖北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湖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6日
24、內蒙古東部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內蒙古東部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2日
25、山西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山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1日
26、浙江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浙江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19日
27、湖南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湖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6年6月13日
28、首都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首都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4日
29、冀北電力交易中心
全稱:冀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07-14
30、廣東電力交易中心(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暫無公示信息)
31、云南電力交易中心(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暫無公示信息)
32、廣西電力交易中心(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暫無公示信息)
海南、重慶暫未成立電力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