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成績單:試點五省區降價空間超50億
相對于售電側改革的有序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和價格機制改革的關鍵環節,也是發改委更樂于曬出的“成績單”。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在今年3月29日發改委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發改委在輸配電價改革上進展順利,已經取得了“電網監管模式轉變”“約束了電網企業的成本”“核定了輸配電價的價格”等三項突破。
在監管上,張滿英介紹,發改委已“建立了以電網有效資產為基礎,對輸配電的收入、成本、價格進行全范圍直接監管的新模式。”參會的云南省物價局局長郭繼先則透露,國家第一次啟動了異地監審。他舉例,在改革試點云南省,其成本監審工作是由廣東省成本調查隊開展監審的,“既保證了成本監審口徑的統一,同時又保證了以第三方名義進行監審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而在約束電網企業成本和核定輸配電價價格方面,張滿英則曬出兩組數據:“剔除或核減了與電網輸配電無關的資產和不合理的成本,約160億。在五個省區(即云南、貴州、安徽、寧夏、湖北首批五省區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來算,核減的比例平均約16.3%。”按照‘準許成本加上合理收益’的原則核定了相關電網輸配電總收入和輸配電價水平。再綜合電網在三年監管周期中的新增投資因素,五個省區降價空間達約55.6億元。”他透露,這些降價空間全部用于降低終端電力用戶用電價格,降低了企業的用電成本。
馮永晟認為,輸配電價改革對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價值,體現在于電力對整個經濟版圖的基礎性地位。
監管仍嫌不力:“九龍治水”難題待解
據國家發改委介紹,2015-2017年,作為改革試點的深圳市,其電網輸配電價水平將比2014年的每千瓦時0.1558元下降1分多錢。有專家表示,這一分多錢“不容小覷”,“下降1分多傳導到終端電價上可以降低用戶電費10億元以上。”
“為什么當時把試點放在深圳?因為深圳本身的電價太高了,有調整電價的空間。輸配電價本身有很多技術層面在里面。”馮永晟指出。
而在后期成立的試點中,包括了山西、貴州、云南等資源大省。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周大地分析稱,這些資源型省份幾乎能涵蓋我國所有的發電方式,因此具有較強的代表性。馮永晟透露,一些試點省份出現了“輸配電價核定完,執行卻不到位”的問題:“核算出來的輸配電價和原來的電價沒有下降很多,有的省份為了達標就沿用了原來的定價方式,政府在后面,說降多少就降多少”。
馮永晟認為,對輸配電價的監管仍嫌不力。其根源則在于職能部門職責分散、重疊,九龍治水。“現在的局面是既有真空又有分散還有交叉,有利益的時候大家會扯皮,有問題的時候又全部推諉。應該要統一整合現在分散于能源局、發改委的關于能源的部門,特別是關于能源的定價,和能源投資這些關系市場核心領域的監管權力放在一起。”
而針對電力監管的職能整合,近年來其實屢有動作,例如2013年電監會被整體并入國家能源局,從而擴大了能源局的監管領域。以中國能源研究會為首的能源界內部人士屢有“能源大部制”的動議,即成立兼具公共管理、協調、監管能力的大能源部。
“能源價格特別是電力價格,是一個高度專業的監管領域,很難指望發改委價格司一個部門去統計這個電價。我覺得擴張現在的監管權力是有必要的。”馮永晟認為。
而隨著改革的推進,各類配套措施也應浮上水面。劉紀鵬認為,電價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電力行業變了,許多相關行業的規矩也要跟著變”。他認為電價改革應同國企改革一樣,進行分類。“目前分類還沒有到位,更沒有分完。”
馮永晟認為,中央的政策只給了一個大概的方向,許多細則尚待研究。“9號文說了兩方面來避免資源壟斷,一個是指在競爭性環節引入競爭,另一方面是壟斷性環節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暗含的是這兩個行業要有明確的功能性的定位。但這兩個環節在業務上怎么去管,這種定位通過什么方式實現,沒有明確說出來。”
下一步改革關鍵:消弭各方分歧
“現在的電價改革大方向其實是妥協的產物。”馮永晟認為。輸配電價改革最早其實可追溯至2004年,發改委啟動廣東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研究。如今12年過去,試點依然在推進過程中,足可見改革之難。
根據國家電力體制改革試點文件的要求,云南、貴州、安徽、寧夏和湖北等五省區作為輸配電價改革擴大試點省份,按原計劃應該在2016年1月1日起實行輸配電價監管。但由于五個省區電價存在矛盾,導致輸配電價遲遲未能出臺。
“參與者之間存在分歧,包括了中央各部門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政府與企業之間,不同地方的政府之間,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之間。”馮永晟向時代周報記者介紹道。
地方政府間的訴求分歧在于,電力資源富集的省份,如山西、云貴,其資源和用戶無法良好匹配。“要先上中央的網,再上他們的用戶,相當于他們要收一部分過路費,很多地方政府就不愿意了:為什么我的用戶沒法直接用我的很經濟的電力資源,為本地經濟做貢獻?因此他們就反壟斷,力推市場化。”馮永晟稱。而電力資源貧乏或經濟發達、用電需求量大的省份,則希望繼續使用廉價的電力,因而產生分歧。
而處于壟斷地位的電網公司亦有自己的考慮。有電網業內人士向時代周報記者透露:“國家電網傾向于保持穩定的機制和結構的變動,也就是保持原來市場結構不變的情況下,進行一些規則上的調整。”
“在某種情況下,政府還是企業的保姆。”馮永晟認為,“市場是波動的,有風險的,你要讓市場主體適應價格的波動,去承受風險,這要求市場主體不能凡事依賴政府。但政府也有訴求,不僅要替當地企業著想,還要替財政收入著想。”這即是地方政府與中央宏觀政策間的沖突。
在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的號召下,一些發電方式落后、高污染的發電廠應該清退。“但政府會考慮,現在形勢這么不好,我本地企業發不出電怎么辦?本地用不上電怎么辦?政府就想各種辦法讓發電企業有一條活路去。”
當前,煤炭價格走低,電力市場需求疲軟,從而連累了電價。從華電集團、華能集團和中電投的數據來看,其2016年第一季度上網電價分別比2015年下降了12.44%、10.69%和9.97%,降幅均接近及超過了1/10。
而馮永晟則稱,許多發電企業不擔心低電價:“現在全國火電廠的容量很大,實際的利用率卻很低。許多發電廠寧可要低電價,也要把產能運行起來。”他認為,這也等于幫了地方政府的忙。“因為電價本來就不高,所以政府打著改革的名頭去讓企業市場化,讓用戶享受低電價,都能夠實現。但即使你不這樣做,電價也不會上去。”
“真正的考驗來自于價格波動的時候,你還能不能把企業放到市場里去。”馮永晟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