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關于“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都在這里了
您知道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正在朝著哪些方向發展嗎?國家制定這些政策有著怎樣的初衷和重要意義?如果您不明白,那這篇文章太適合為您“解渴”了!因為深刻理解這些政策非常重要。
今天(4月28日)由中國綠色能源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主辦的“2016能源互聯網與光伏微電網峰會”在南京舉行。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員、高級工程師時璟麗在會上對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政策的六大方向進行了權威分析,其中包括今年即將出臺的“十三五”能源規劃、落實發電企業責任和建立綠色證書機制、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以及電價和補貼政策等內容。
下面就讓小編帶大家迅速理順這些政策的各個要點!一目了然,不可錯過~
【可再生能源發展形勢和目標】
風電
˙增長規模大、近中期發展規模最大
˙2016年一季度新增533萬千瓦,累計裝機13467萬千瓦,占比8.8%,發電量552億千瓦時,占比4.1%
光伏
˙增速最快、潛力巨大、戰略性
˙2016年一季度新增714萬千瓦,累計裝機5031萬千瓦,占比3.3%,發電量119億千瓦時,占比0.88%
生物質發電
˙穩步增長,物盡其用
˙2016年一季度新增40萬千瓦,累計裝機1080萬千瓦,占比0.7%,發電量142億千瓦時,占比1.1%
【政策方向——“十三五”規劃】
目標
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比重指標
˙全部和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
˙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達到11%
可再生能源發電
˙全部裝機7.55億千瓦,發電量1.89萬億千瓦時,占比25%以上
˙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在全社會總發電量中的比重提高到9%以上
供熱和燃料
˙替代化石能源1.5億噸標準煤,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3%
技術進步
˙大型風機、多晶電池效率、智能能源網
約束考核
˙各省市區能源占比、發電占比
政策方向——項目管理
原則:減政放權
風電光伏:地方層面核準或者備案項目,國家層面總量和布局的宏觀管理
˙全國風電開發建設方案
˙光伏年度指導規模
“十三五”方向:推進市場化
光伏:競爭方式配置項目(除屋頂光伏和完全自發自用光伏系統外)
˙完善太陽能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
光熱:競爭性比選,示范項目推進
其他尚未明確
政策方向——目標引導制度
為可再生能源應用提供持續的增長空間,2016年3月文件正式頒布。
原則依據
建立明確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根據各地區資源狀況和能源消費水平,依據全國總量目標,制定各省(區、市)能源消費總量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標和全社會用電量中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比重指標
電網責任
對電網企業等規定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最低比重指標
建立新機制
建立綠色證書制度,證書可通過證書交易平臺按照市場機制進行交易
發電企業責任
對權益火電發電裝機超過500萬千瓦的發電投資企業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投資和生產情況監測評價
2020年除專門非化石能源生產企業外,各發電企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應達到全部發電量的9%以上,可通過證書交易完成占比目標的要求
各省市區和電網企業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指標
˙年度指標分解和考核
發電企業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指標
˙范圍:完成指標和被考核范圍
˙確定比例基數
˙年度指標確定和考核
政策方向——落實發電企業責任和建立綠色證書機制
建立燃煤火電機組承擔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指標和考核機制,2016年4月開始征求意見
政策方向——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
2016年3月文件正式公布,以緩解和解決風光非技術性限電問題以及電價政策執行效力問題(“量”和“價”),向電力市場化過渡打基礎。
落實關鍵:區域確定和保障性小時數確定
˙電網企業根據國家確定的上網標桿電價和保障性收購利用小時數,結合市場競爭機制,通過落實優先發電制度,全額收購規劃范圍內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不存在限制可再生能源發電情況的地區,電網企業應根據其資源條件保障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發電量全額收購。
˙年發電量分為保障性收購電量部分和市場交易電量部分。兩部分電量均享有優先發電權。國家核定各類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保障性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并予以公布。
˙保障性收購電量范圍內,因電網調度安排導致的可再生能源限發電量視為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權或優先發電合同自動轉讓至系統內優先級較低的其他機組,由相應機組承擔對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補償費用
˙保障性收購電量范圍內的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權不得主動通過市場交易轉讓
政策方向——電價和補貼
新原則:風光隨發展規模調整電價水平(風光)
˙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如實施后,電價政策和機制調整(風光)。
˙輸配電改革后,固定標桿電價如何結合市場化實施,逐步轉為度電補貼或市場溢價(可再生能源電力)。
˙綠色證書實施后,電價政策和機制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力),降低補貼資金總需求。
【能源互聯網與光伏微電網】
擬定目標:2020年建成100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區
出臺了相關政策文件
˙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2016年2月)
˙推進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建設的指導意見(2015年7月)
˙關于促進智能電網發展的指導意見(2015年7月)
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
分布式光伏是未來電力互聯網和微電網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系列政策推動下實現了快速增長
˙發展規模顯著低于各界(政策、行業)預期。2015年新增裝機139萬千瓦,累計裝機606萬千瓦,在光伏發電中占比14%。2016一季度新增96萬千瓦,在新增光伏發電中占比13%
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關鍵問題
結合電力體制改革,輸配電獨立,售電放開:推進第三方售電模式
培育民用建筑光伏市場:4S店模式;居民電價較低帶來的經濟性問題需要創新政策解決
˙工商業建筑光伏市場
˙商業模式和投融資模式:擴寬投資主體范圍
˙分布式光伏發電資產證券化
˙綠色保險和信貸政策,建立透明信貸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