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新電改力挺新能源發電 棄風棄光有望緩解
11月30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正式公布6大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其中《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明確,在保證電力供需平衡、保障社會秩序的前提下,實現電力電量平衡從以計劃手段為主平穩過渡到以市場手段為主,并促進節能減排。
“促進節能減排”的主要手段就是建立“優先發電制度”。根據該《意見》納入規劃的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以及調峰調頻電量均可享受優先發電政策,這部分發電目前不參與市場競爭。
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分析,優先發電制度將有力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解決當前棄風、棄光難題,并對天然氣發電產生拉動作用。
“優先發電”解困新能源
位于北京西北兩百多公里的張北,不僅因壩上草原而馳名,更是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重要基地。然而記者在當地了解到,當地的新能源發電企業幾乎全部帶有“國字頭”,即使這樣,棄風現象仍非常普遍。
“電網公司會以電網安全為理由,限制風電上網,畢竟你是不穩定能源。”當地一位不愿具名的發電企業負責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目前,我國風電發電裝機量全球第一,光伏發電裝機量也是遙遙領先,但棄風、限電現象的存在卻制約了能源結構的清潔化。
《意見》特別提出,建立“優先發電制度”,納入規劃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均可享受這一制度。
所謂優先發電,指的是按照政府定價或同等優先原則,優先出售電力電量。優先發電容量通過充分安排發電量計劃并嚴格執行予以保障,擁有分布式風電、太陽能發電的用戶通過供電企業足額收購予以保障,目前不參與市場競爭。
韓曉平認為,在電網建設仍然滯后的情況下,優先發電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決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問題,緊隨其后的是清潔能源,煤電將進一步受到擠壓。
雖然這一政策主要針對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但韓曉平認為該政策也將對天然氣發電產生拉動作用:“風電、太陽能終究是不穩定能源,在保證優先發電的情況下,與比較清潔的天然氣組合發電將更受到市場青睞。”
雖然享受了“優先發電”待遇的新能源發電目前不在直接交易放開范圍,但《意見》也提出鼓勵其參與市場競爭。與此同時,《意見》還提出,對于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節能節水指標未完成、污染物排放未達到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違規建設等電源項目不得參與直接交易。
發用電計劃將逐步放開
除了“優先發電”、“優先購電”這些受保護的部分,《意見》明確將通過直接交易等市場化交易方式,逐步放開其他的發用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