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互聯網業務模式出爐
能源互聯網的業務模式將告別模糊地帶。
在《指導意見》中,提出了互聯網在能源領域的四個主要應用方向,涉及能源的生產、電力的網上交易、能源供給方和需求方的互聯互通等。
具體來看,在能源的生產領域,則主要強調智能化技術的應用,包括建立能源生產運行的監測、管理和調度信息公共服務網絡,加強能源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信息對接和生產消費智能化,支撐電廠和電網協調運行,促進非化石能源與化石能源協同發電。鼓勵能源企業運用大數據技術對設備狀態、電能負載等數據進行分析挖掘與預測,開展精準調度、故障判斷和預測性維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安全穩定運行水平。
而最受期待的電力的電子商務交易,此次也終于有所破題。
《指導意見》表示,探索能源消費新模式。具體則包括,開展綠色電力交易服務區域試點,推進以智能電網為配送平臺,以電子商務為交易平臺,融合儲能設施、物聯網、智能用電設施等硬件以及碳交易、互聯網金融等衍生服務于一體的綠色能源網絡發展,實現綠色電力的點到點交易及實時配送和補貼結算。
此外,探索能源消費新模式還包括在國外已經有成熟業務模式的需求和供給方的互動,在進一步加強能源生產和消費協調匹配,推進電動汽車、港口岸電等電能替代技術的應用,推廣電力需求側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根據相關機構的測算,目前電網購銷差價在0.2元/千瓦時左右,按2014年5.52萬億千瓦時全社會用電量來測算,總計將有1.1萬億元的購銷差價重新分配。若售電側有10%的收益,則可貢獻超過千億元的利潤蛋糕;若有20%的利潤,則可貢獻2200億元左右的利潤。
不過,對于企業而言,要想獲得這一蛋糕,可能并非易事。
公開資料顯示,盡管新修改的《電力法》已經刪除了原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中的“供電營業機構持《供電營業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領取營業執照,方可營業”這一條款,但對于另一制約電力的電子商務的條款——“一個供電營業區內只設立一個供電營業機構”,卻并沒有做任何改動。
地方角色
與此同時,與“專車”、互聯網金融等對壟斷行業的挑戰相比,電力行業的更大特殊性在于,作為一種無形的商品,必須借助電網這一專有的輸送通道才能夠成功交易。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只指望通過資本的力量來挑戰電力行業,可能并不現實。
值得關注的是,在此次發布的《指導意見》中,對電力市場的電子商務的表述為,開展綠色電力交易服務區域試點。這意味著,電力市場的電子商務將采取試點的方式進行,地方將在這次試點中扮演更大的角色。
除了可能獲得政策的支持外,作為打破固有利益的電力電子商務,也與地方上有著共同的利益訴求,尤其是在經濟下行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也有通過嘗試新的交易方式來降低電價的動力。
資料顯示,作為此次電力改革試點地區之一的貴州省,將組建貴州電力交易中心,開展電力直接交易、發電權交易、西電東送交易、富余水電競價上網等工作,盡快形成適應市場要求的電價機制。
貴州省經信委主任李保芳表示,除了組建電力交易中心外,還將把電力直接交易范圍擴大到原材料以外的行業,把參與門檻由年用電量5000萬千瓦時降到3000萬千瓦時,從而覆蓋更多工業企業,通過降低用電成本逐步穩定和提升存量生產。
無獨有偶,繼深圳之后,內蒙古西部電網成為又一家輸配電價改革的試點,其優勢主要在于直購電成交量一直居全國各省市之首。而直購電規模的繼續擴大,將為其探索售電市場的市場化交易提供了保障。
因此,從現有趨勢來看,在將來的電力改革版圖中,地方獲得的話語權將越來越大。而在整個電力市場仍有諸多限制的情況下,采取“地方包圍全國”不失為一種可行的能源互聯網的突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