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十三五”電力規劃分析 未來五年我們需要多少電
實事求是講,滿足國家電力需求更關鍵在于電網,主要是通道的建設落后于電源的建設,使很多電力產能無法釋放。如果新能源不能發揮實效,不如在規劃時更多建些利于新能源送出的如通道、儲能等配套項目,確保那些列入規劃的新能源項目按規劃建設、按規劃發揮效能。
今年是“十二五”最后一年,相關單位正緊鑼密鼓編制“十三五”各類規劃,作為一名電力行業從業者,筆者認為,作為五年期的電力規劃,“十三五”電力規劃要切實從客觀供需出發,最大程度接近實際情況。當前需要面對和解決的問題如下:
未來五年我們需要多少電
2014年我國人均電力消費已達4000千瓦時,這已是個不低的水平。可以說,我國電力產品的過剩時代已經來臨。當前,世界范圍能源產品及大宗商品大幅降價,未來五年中國發電量的低速增長將成為電力發展的新常態。
來自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14年全社會用電量分產業看,第一產業用電量994億千瓦時,同比下降0.2%;第二產業用電量40650億千瓦時(占社會總用電量的74%),同比增長3.7%;第三產業用電量666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6.4%;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量692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2%。這說明未來電力增長主要靠第三產業來拉動,而第三產業來拉動不會像過去那樣強勁。從2015年一季度數據來看,趨勢更為明顯。來自中電聯數據顯示,1-4月份,全社會用電量1731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0.9%,增速同比回落4.3個百分點。分產業看,第一產業用電量248億千瓦時,同比下降2.6%;第二產業用電量12305億千瓦時,同比下降0.8%;第三產業用電量228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7.9%。
從2014年的統計數據來看,按一般人均GDP、第三產業規模和城市化率等指標衡量,我國已經進入工業化后期,而工業化后期的電力增長彈性系數約為0.5,如果GDP按7%考慮,電力消費增長約在3.5%。對于我國目前的經濟形勢中央已有明確的定論,考慮到2014年發電量增長3.8%客觀事實及今后節能減排的影響,“十三五”期間發電量年均增長3.2%比較貼近現實。按此計算,到2015年末我國發電量為59167億千瓦時(2015年按3.5%計算),到2020年末滿足社會需求的發電量不會超過7萬億千瓦時。
未來五年我們需要什么樣的電
根據國家能源局統計,到2014年底,在全部13.6億千瓦的裝機容量中,水電3.02億千瓦,光伏1905萬千瓦,核電1988萬千瓦,火電9.16億千瓦,占全部容量發電量的67.4%,發電量約占(估計)全部發電量76.4%。而世界主要經濟體火電的比重一般在50%以下。
按《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約48億噸標準煤,煤炭控制在約42億噸(天然煤),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控制在62%以內,非化石能源比重達到15%,天然氣比重達到10%以上;力爭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5億千瓦左右,風電裝機達到2億千瓦,光伏裝機達到1億千瓦左右。
按目前我國制造業的能力,風電、光伏達到目標沒有問題。特別是光伏,如果能夠克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一些制度性制約,光伏發電在“十三五”期間將會井噴式發展。在火電領域,要在經濟發達地區繼續鼓勵天然氣發電(分布式)的增長,即便煤電達到天然氣的減排標準,如果考慮“碳稅”,氣電經濟性也要優于煤電。
未來五年我們能夠提供多少電
根據國家能源局統計,到2014年底,全國裝機容量為13.6億千瓦,如果按5200小時計算,發電量就能超過7萬億千瓦時,就能滿足2020年的電力需求。很顯然,這樣的計算過于籠統和簡單,風電、水電和光伏發電絕對達不到5200小時的運行時間。根據中電聯統計數據,如果不考慮送出影響,合理利用小時為,火電5500小時,水電3300小時,風電2000小時,核電7000小時,光伏1500小時,則按2014年底各類發電形式裝機計算的發電量為63728億千瓦時。
未來五年核電增加的電量加上2014年火電存量機組利用小時增加到5800小時,總的發電量就能基本達到2020年全社會電量需求的7萬億千瓦時。雖然還沒有考慮2015年至2020年火電、水電、風電和光伏發電的增量,有點過于偏激,但足以說明發電能力足以滿足我國2020年社會發展對電力的需求,即使考慮備用容量、送出受限等因素。
未來五年我們要提供什么樣的電
按“行動計劃”到2020年,核電裝機容量達到5800萬千瓦,常規水電、風電和光伏加起來可達6.5億千瓦,如果再加上2014年底存量的火電,整個“十三五”期間不發展火電,全國總裝機容量也超過了16億千瓦。但即便在經濟發達地區受“大氣污染物排放行動計劃”限制、在欠發達地區受投資者投資意愿的下降等影響因素,火電的裝機每年增加2、3千萬千瓦的容量是可以肯定的。
從必須改變環境角度出發,“十三五”電力規劃電源建設要以進一步限制煤電,適度發展水電和核電,全面鼓勵和推動新能源的發展。
關于適度發展水電和核電。據中國大壩協會的統計,我國已是世界上建壩最多的國家,壩高超過30米的大壩超過6000座,過度建壩已經破壞了生物多樣性和人文環境,尤其在西南地質脆弱和少數民族集聚區,水電的開發的負面影響更為明顯。而之所以提出核電要適度發展主要是從安全角度出發。且不提核原料的供應和核廢料的處理問題,雖然當前在建核電機組主要是所謂的“三代機”,但實際運行情況未知。更讓人擔心的是按目前規劃的規模,我們確實缺少有實際經驗的運行及維護人員,缺少相應配套的監管手段和制度。
新能源發電值得認真研究。從以往的情況看,以風電為例,我國裝機早已超過1億千瓦,但實際并網到2014年底才0.96億千瓦,即使并網的這些風電每年因限電影響的發電量都超過其總發電量的10%。光伏發電也一樣,除技術性原因外,由體制、機制造成的損失及對整個產業發展的影響不是用數字可以簡單計算的。
因此,實事求是講,目前電源已不是問題,更關鍵在于電網,通道的建設落后于電源的建設,使很多電力產能無法釋放。此外,影響新能源消費的市場化的問題也是亟待解決的,好在國家電力市場化改革已經明確了方向。
“十三五”電力規劃要貼近實際,如果新能源不能發揮實效,不如在規劃時更多建些影響新能源送出的如通道、儲能等配套項目,確保那些列入規劃的新能源項目按規劃建設、按規劃發揮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