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電力建設規模每年數千億 能源局報告稱四大亂象突出
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14年在建電網工程項目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監管報告》以及《2014年220千伏及以上在建電網工程項目許可制度執行情況(河南省)駐點監管報告》。
上述報告顯示,9省(區、市)多數電網企業、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能夠落實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電力建設市場秩序總體比較規范,但無證施工、違規分包、出租出借許可證、掛靠借用許可證等問題仍然突出。《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在此次專項監管中,包括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在內的30余家企業因相關違規問題被點名。
違反許可管理制度問題突出
為進一步加強電力市場準入監管,促進電力建設工程市場規范發展,2014年9月至12月,國家能源局對河南、上海、山西、黑龍江、江蘇等9省(區、市)在建電網工程項目許可制度執行情況開展專項監管,主要對相關電網企業以及電力建設施工企業執行許可制度,工程是否存在轉包或違法分包等情況開展檢查工作。
對于督查結果,國家能源局稱,無證施工、違規分包、出租出借許可證、掛靠借用許可證等問題仍然突出。
專項監管督查發現,個別施工企業偽造許可證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的現象較往年嚴重。黑龍江省鑫煜電力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武漢思遠和諧水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山西黎明偉業電力工程有限公司3家施工企業偽造許可證承攬工程。
同時,無證施工問題仍然較為突出,上海富生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樂都縣永祥勞務有限公司、海東地區百川電力勞務有限責任公司、海東地區聯合勞務有限公司4家施工企業未取得許可證,違規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
此外,在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方面也被查出大量問題。黑龍江省送變電工程公司、山西送變電工程公司等8家企業在工程發包等環節存在違規分包等情況。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告訴記者,每年我國電網投資都是數千億,相對于這么龐大的投資規模來說,查出的這些問題其實并不是很嚴重,但是,這個狀況肯定是要改變。
偽造許可證將列入黑名單
“(違反許可制度)這些問題都在改變中,這是一個過程,以前這方面的問題更多,每回查出來都是一大堆。”林伯強說。
針對偽造許可證承攬工程、無證施工問題較為突出,違規分包給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帶來隱患等問題,國家能源局提出了相關意見。
國家能源局要求,對違反許可制度的行為,按規定責令有關單位整改;需進行行政處罰的,按程序作出行政處罰;偽造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偽造許可證和無證施工企業將列入黑名單,禁止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
同時,對于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國家能源局強調,要重點做好七個方面的工作,包括:必須依法取得許可證,并在許可范圍內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自覺接受監管機構的監管;不得違規轉包分包工程,將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業務分包給未取得相應許可資質的企業承擔;嚴格執行電工進網作業許可制度,不得允許電氣作業人員無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或超越許可范圍進網作業等。
不得不提的是,除了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存在違規問題外,電網企業本身也被查出存在違反許可證管理制度的問題。
據了解,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在濮陽220kV臺前變電站等變電站安裝工程招標文件中,沒有將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試類)列入招標條件。同時,江蘇安泰輸變電工程有限公司、蘇州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單位在以招標形式選擇分包企業的過程中,存在先簽合同,后補招標程序或簽報手續等違規行為。
對此,國家能源局要求,電網企業要進一步規范執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在工程建設管理、招投標、生產管理等制度中將執行許可證制度作為開展電力設施業務的必備條件,嚴禁將工程發包(分包)給無證或超越許可資質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承擔;要著重加強對所屬施工單位的管理,堅決杜絕轉包、違法分包等違規行為;采取有效措施推進電力工程建設市場公平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