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再擴容 地方政府對電改的態度在轉變
大概半個月前,當貴州電網的小伙伴告訴觀茶君,經過“省里”爭取貴州也被列入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區域的時候,觀茶君還非常無腦地追問了一句:省里?是省電網還是省政府?
換來的自然是小伙伴的苦笑。
現在,總算看到國家發改委的正式文件了。但引起觀茶君注意的是,與之前將深圳、內蒙、云南等六省區明確為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區域相比,這份文件確實不一樣!
先來看以前的文件:關于深圳試點的文件為《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圳市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379號),關于云南等四省區試點的文件為《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貫徹中發[2015]9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742號),所采用的均系“通知”的形式,而內容也均為告知所列單位成為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單位,要求各單位開展試點工作,體現了國家發改委作為上級機關對下屬單位的領導權威,是自上而下的。
但關于將貴州列為試點區域的《關于貴州省列入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的批復》(發改價格[2015]1182號)卻與此前的文件明顯不一樣!不僅名稱成了“批復”而不再是“通知”,且內容的差異性更是顯露無疑:直接就是“貴州省發展改革委:報來《關于將貴州納入國家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的請示》(黔發改價格[2015]601號)收悉。經商國家能源局,現批復如下…”
看到了吧?這就是最大的不同:是貴州省發改委主動請示要求成為試點單位的!是自下而上的!作為上級主管部門的國家發改委只是表示同意、做了順水人情而已。
這充分顯示了作為地方政府的貴州省對新電改的態度:熱烈歡迎電改,主動要求電改!
觀茶君以為,這對于新電改而言是一個非常積極的信號。02年電改目標未能最終實現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地方政府的消極乃至反對,這一點在建立區域電力市場、競價上網等問題上表現得尤為突出。比如當年搞得轟轟烈烈的東北區域電力市場、華東區域電力市場兩大試點之所以無疾而終,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無法平衡地方政府的利益訴求。因此,歷史地來看,電改要想取得成功,地方政府的支持必不可少。
顯然,新電改方案贏得了貴州等能源大省的青睞。想來觀茶君也覺得不奇怪,雖然屬于能源大省,又資源豐富,但貴州的經濟卻一直上不去。更令當地人無法接受的是,一方面由于外送能力、接受能力所限,水電廠不得不棄水,造成發電資源浪費;另一方面,當地的大企業卻眼睜睜看著水/電白白流走卻無法享受便宜的電,守著金山沒飯吃,無法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新電改“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思路顯然讓地方政府看到了解決問題的希望:借助新電改,能否加速推進電廠與大用戶的直接交易、通過市場競爭來降低電價呢?如果能夠降低電價,那不就可以發揮資源優勢、提速經濟發展了嗎?
想來,能源大省、資源豐富的地區都應該會有此想法吧?——嗯,聲明一下,這只是觀茶君瞎猜而已,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而且,不只是能源大省!君不見,各地政府都在鼓勵售電公司的成立就是明證~
不過,觀茶君必須說明的是,類似貴州主動進行電改的行為是受到國家鼓勵的!有以下兩個信號為證:
一是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貫徹中發[2015]9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通知》中(發改價格[2015]742號),國家發改委明確“鼓勵具備條件的其他地區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
二是在2015年4月17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發改委連維良副主任在回答記者關于電改問題的提問時,明確表示,“現在的試點在一定程度上沒有總量限制,采取自上而下推進試點和自下而上推進試點相結合的辦法。一方面,根據改革的需要選擇代表性強的區域制定改革方案,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另一方面,鼓勵有積極性的地方,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的方案來制定改革試點方案,經審批后實施”。
寫到這里,觀茶君忽然覺得這正是新電改方案的高明之處:改革對地方政府的影響偏向正面,地方政府主動電改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了,“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開始形成合力了~
貴州已經行動了,其他省區會跟進嗎?
電改非易事,且行且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