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渝北消防提醒:夏季慎放三類物品預防汽車自燃
隨著夏季的到來,高溫天氣逐漸增多,汽車自燃的事故也隨之多起來,在做好汽車日常保養維護的同時,一些小的細節也必須要引起重視,重慶渝北消防提醒廣大市民,車內勿放置打火機、老花鏡等三類危險物品,避免發生自燃事故引起無法估量的損失和傷害。
危險品一:打火機、摩絲、發膠、碳酸汽水等可能因高溫引起爆炸的東西都不能放在車里。部分駕駛員朋友有在車內抽煙的習慣,并且習慣隨手將氣體打火機放在駕駛臺上或中控臺的置物盒內,其實這是非常危險的。因為一次性氣體打火機中的氣體會受熱膨脹,塑料殼體 會因受熱而發生爆炸,一旦與車內一些油料、易燃物質等接近而引發火災,后果將不堪設想。
危險品二:老花鏡和放大鏡不能放在車內。因為老花鏡屬于凸透鏡,容易將光線聚在一起,如果長時間聚焦光線,導致焦點溫度過高,除了加快內飾的老化程度,嚴重的還會烤壞車內的塑料飾板,甚至導致車輛自燃。
危險品三:手機、照相機、攝像機等精密儀器及各類電池勿放在車內。數碼相機、攝像機、手機等電子設備均由精密的電路板和其他零部件構成,長時間暴曬,雖說爆炸的可能性甚小,但卻容易讓這些電子產品損壞。而電池放在車里則更危險,高溫環境下電池會發生鼓包甚至爆炸的危險,尤其提醒車主,不要把各類電池放置在車內太陽能直曬的地方。
最后,渝北消防還提醒廣大市民,汽車自燃一般都有前兆,比如車身有異響、異味,這時應立即熄火停車,最好能將車停在避風處;查找起火點,注意不要隨意打開車前蓋,因為空氣進入車內反而容易助燃,在將滅火器拿到手里后再打開;如果火勢自己無法控制,應立即撥打119報警,等待消防官兵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