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新電改“挺進”深水區 電網企業會出現虧損?
電力系統改革,可謂改革的深水區之一。2015年,電力體制的改革值得關注。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正式實施。在此輪輸配電改革中,深圳商業用電價格下降0.083元,降幅遠高于廣東省內其他地區,基本與工業用電價格持平,年降價金額為12.99億元。另外,工業用電及居民用電價格維持不變。
商業用電價格高于居民用電價格,降低商業用電價格,有利于支持小微企業、商業、服務業的發展,也能體現出公平。之所以不降低居民用電,是因為目前深圳居民用電的平均成本為每度0.87元,因為有各種補貼,所以居民用電的實際價格低于成本,為每度0.68元,因此,本輪電價改革中居民用電價格維持不變。
經過這一輪改革,目前,中國現有五大發電集團,各地方也有多個大型發電企業,競爭還算激烈。但遺憾的是,電網的壟斷,反過來使供電企業競價上網、競爭供電大打折扣。隨著改革力度的加大,改革也將逐步進行。此次深圳的試點,可以看做新一輪電力系統改革的開始。此輪試點,就是在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兩端,實行市場化,而一直通過行政壟斷訂制上網價格與銷售價格吃差價的電網,則變為“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價方式,來獲取輸配電收入。在這種方式下,政府以電網資產為基礎,全方位直接監審電網的合理的成本與收益,然后,直接制定輸配電價格,并提前公布監管周期內輸配電價水平,引導合理投資,建立健全成本約束與激勵機制。
通過這種方式,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的高低與價格差就與電網沒有關系了,電網企業真正靠收取輸配電費的方式獲得收入。當電網與發電、售電企業沒有了利益之爭,電網的壟斷性中就逐步會多出公益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就可以擠壓電網的不正當的超額利潤。
不過,這種機制仍有改善的空間。理論上,在這種機制下,低于準許成本時,節約成本可在企業與用戶之間分享。電網的成本高于“準許成本”時,電網自行負擔高出部分,也就是說,電網會出現虧損。那么,理論上,電網就會關注自身經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獲得更多收入。不過,本質上來看,這種模式缺乏競爭,是依靠行政指令去推動企業效率,仍然是政府全面了解企業情況,指導企業發展。從過去的經驗來看,這幾乎是不可能。政府即使全面監審電網的成本,但這種監審注定是缺乏效率的,企業內部的成本,只有企業的經營者才能真正掌握。更何況,具有天然壟斷性的電網,具備相當大的談判能力。對電力改革稍微熟悉一點的人都不難回憶起,在電力供應緊缺階段,國家電網以“電荒”來抵制拆分。所以,在這種強大的談判能力之下,電網企業逐步的輸配電價格,必然會逐步逼近銷售電價與上網電價的差價。吃差價,可能會換個模式重現。
即便從理論上來講,只有企業存在外部壓力才能促使企業提高內部競爭力來應對,比如,降低成本,降低價格,維持競爭力。所以,從根本上看,中國電力改革,還是要走市場化的競爭之道。不過,技術化的改革是實質性改革的一個策略,從這個意義上看,此次深圳試點值得繼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