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電力設計咨詢價格放開亂不亂?
放開價格和取消可研之后,下一步還應有配套措施,加強電力工程咨詢設計階段的獨立評審環節。電力設計咨詢要把握好規劃和市場兩種力量。只有業主、設計咨詢單位、獨立第三方評審機構、監管部門四者相協調,才能保證電力設計咨詢市場健康發展。
日前,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放開建設項目服務價格的通知》,規定從今年3月1日起,放開現行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5項建設項目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包括政府投資和政府委托的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咨詢、工程勘察設計、招標代理、工程監理、環境影響咨詢服務收費。
早在去年7月,國家發改委就已發文放開了非政府投資項目的上述建設項目服務價格,此次進一步放開價格之后,我國建設項目服務價格將完全由市場競爭形成。此舉意味著,《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和《關于規范環境影響咨詢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等一系列規范文件同時廢止。
價格市場化會不會引發“價格戰”?
先于電力設計咨詢價格是否該面向市場的討論,是電力設計咨詢是否該參與招投標。
1995年,我國開始開展對火電、輸變電工程的設計招投標工作,經過兩年多工程試點之后,原電力工業部發布了《電力工程設計招投標管理規定》,對新、擴建的火電、輸變電工程開展設計招投標工作,并于1998年1月1日起執行。
2000年1月1日,我國《招投標法》開始實施,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采購都必須實施招投標,電力工程也在其中。
“相較于火電、輸變電工程,水電行業的勘察、設計等前期工作周期長,且主要河流的勘察設計者都沿襲原電力部時期的模式,因此,大型水電設計咨詢行業基本不存在招投標問題。”中國電力規劃設計協會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李愛民對記者表示。
“1998年開始的電力工程設計招投標工作,基本是在中國電力規劃設計協會的組織監督下進行,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之后,電力企業自主開展電力設計的招投標工作。”李愛民對記者介紹。
“近幾年,國內電力建設市場競爭日益激烈,電力設計咨詢行業隊伍迅速擴張,同類型項目的勘測設計費用逐年下滑,發電行業設計價格約是國家頒布的收費標準的四到五成。”李愛民進一步說,“目前來看,電力設計咨詢評標因素中,價格因素占據一半以上,‘低價策略’、‘價格戰’的現象也時有發生。由于業主評標辦法中價格權重很高,1萬元左右的價格差別都能影響評標的分數,可見‘以價定標’的不合理性。而一味追求低價必然加大質量風險。”
“雖然勘察與設計費用占整個工程投資費用的比例較小(僅占3%左右),但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很大,經濟合理的設計可使工程造價降低不少。”某電力行業規劃設計人士對記者介紹。
“低價中標的確會為業主造成許多問題。尤其以設計為龍頭,帶動建設、設備等領域的水電行業勘測設計。約十年前,湖南某民營電力咨詢設計機構以很低的價格中標黃河流域某水電站,水電站質量問題層出不窮,業主叫苦不迭,幾乎和設備廠商‘鬧翻’。因為設計不當造成的水電站推遲發電、運營故障等問題,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不可小覷。”某勘測設計研究院人士對記者說。
監管如何跟上?
據李愛民介紹,2011年開始,協會根據國家收費標準和市場情況,每年定期發布電力設計行業指導價,電力設計企業在這個指導價內就不算違規。2012年,電力規劃設計行業協會還發布了《電力勘測設計行業自律公約》,呼吁市場主體進行資質資歷、設計能力、技術水平、科學管理、創新發展等方面的綜合競爭,而非單純價格競爭,從而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電力勘測設計企業屬于技術密集型行業,需要持續不斷的經濟投入。由于目前設計費用不斷降低,很多企業的科研投入已經不足,使裝備制造、技術創新、科技研發等領域的發展遇到了阻力,人才流失現象也開始出現。”李愛民說,“去年電力行業前期設計咨詢工作等實行市場調節價后,我會就不再發布行業指導價格,而是通過典型工程等測算電力設計行業的成本。”
在李愛民看來,尚有政府指導價的電力設計咨詢行業價格亂象已十分難解,價格監管難以給力,放開價格之后的電力設計咨詢行業,監管更為重要。
文件中規定,電力設計咨詢行業價格放開之后,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設項目服務市場價格行為監管,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將加強對本行業經營主體服務行為監管,各行業協會也將加強行業自律,做好對本行業經營者的培訓和指導建立評審追溯原則。
“電力工程的業主基本都是國有出資,電力設計、建設單位也基本是國資,這就缺乏最優最合理決策的動力。兩大輔業集團各自的管理方式不同,集團下每一個設計院都是獨立的法人,集團內部、內外競爭交錯在一起。且在大環境的影響下,選擇低價設計似乎是最安全的,業主單位無需為自己的投資選擇決策和工程質量等負責,我國也沒有相關的評審追溯制度。我國向來重視準入環節,而輕視監管。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管和行業協會倡導自律的作用也有限。”李愛民進一步對記者說。
“電力設計咨詢行業招投標有規范的合同文本和明晰的責任條款。但在電力設計、建設等環節,即便業主和中標單位發生了因一方要求追加投資、一方拖延工期等不履行合同的矛盾,雙方也很少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上述勘測設計研究院人士對記者說,“都是國資,一方面怕傷了和氣,對企業今后發展不利;另一方面又沒有明確的問責和經濟效率方面的約束。電力設計咨詢行業價格放開后,價格應從‘價格戰’回歸理性,合同履行的法制化、規范化也應是趨勢。”
價格放開、可研評審缺失或引發問題
與此同時,去年年底,國家發改委、中央編辦發文《關于一律不得將企業經營自主權事項作為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前置條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指出,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政府僅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外部性”方面進行核準。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內部性”條件,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其中,“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意見”、“電網接入意見”和“規劃設計方案審查意見”不再作為項目核準的前置條件。
對此,上述電力規劃設計行業人士認為,《通知》沖擊了多年來項目基建的程序,本意在于簡化項目核準程序,讓企業自主把關風險。“但省略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意見這一環節會造成許多問題,尤其是缺乏了獨立第三方對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意見評審的環節。”上述電力規劃設計行業人士進一步對記者說,“項目基本建設經過預可研、可研、初步設計階段,設計的技術性和經濟性層層優化。在評審可研報告時,就可以提前對項目設計的經濟性和技術性把關,高端決策者會很重視可研報告評審環節。”
上述電力規劃設計行業人士還認為,設計咨詢行業價格全部放開,可能會造成企業之間的惡性競爭,而如今項目可研又不作為核準依據,可能會造成評審環節的薄弱。從而產生許多新的問題。
“可研報告是對項目技術、造價等方面的總體把握,是政府核準項目的重要依據。相較于電源項目,可研及獨立第三方評審可研報告這一環節在電網項目上顯得更為重要。電網企業多用自己的經濟技術研究院隊伍進行可研和設計,對可研報告的評審也是自我評審,而非采用獨立第三方。在輸配電價改革、改變電網盈利模式的背景下,通過獨立的第三方對電網工程可研報告的評審,能夠從設計之初就審核電網的真實輸配成本,為輸配電成本的監審、項目的預決算、決算等環節提供重要依據。”上述電力規劃設計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
“雖然可研不作為審核前置條件,在發電充分競爭的情況下,但真正明智的企業會更重視可研的質量,銀行、政府也會重視可研。”上述電力規劃設計行業人士進一步說,“放開價格和取消可研之后,下一步還應有配套措施,加強電力工程咨詢設計階段的獨立評審環節。”
上述電力規劃設計行業人士還認為,在當前條件下,電力設計咨詢要把握好規劃和市場兩種力量。“如政府將優質電力項目列入規劃,集中委托給設計咨詢機構做好可研工作。再對項目進行招投標工作,中標企業為前期工作買單。”
“必須明確,電力行業設計咨詢價格放開之后,市場管理者和價格主管部門是誰?只有業主、設計咨詢單位、獨立第三方評審機構、監管部門四者相協調,才能保證電力設計咨詢市場健康發展。”上述電力規劃設計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