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電力電網全敞開 國務院力推民資進能源
能源設施吸引社會資本投資的消息再次駕臨,這次開放的是行業(yè)完整版。
1月26日,國務院發(fā)布《關于創(chuàng)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專門提出鼓勵社會資本加強能源設施投資。涉及到電力、電網、油氣管網儲存設施和煤炭儲運、價格機制理順。
電力電網領域更是全面放開。常規(guī)水電站、抽水蓄能電站,核電和清潔電力都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網更是點名輸電線路引入社會資本。
據相關專家表示,吸引社會投資更多的是吸引融資、分擔風險,能源項目本身的投資回報率一般穩(wěn)定但不一定高。
電力電網全面引資
根據《指導意見》,電力和電網引資成為其中濃墨重彩的一筆。具體而言,電力建設一塊,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常規(guī)水電站和抽水蓄能電站。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核電項目,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核電設備研制和核電服務領域。
社會資本還可以投資建設風光電、生物質等清潔能源項目和熱電聯產機組,進入清潔高效煤電項目、燃煤電廠改造領域。
電網領域,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跨區(qū)輸電通道、區(qū)域主干電網完善工程和大中城市配電網工程。明確將海南聯網Ⅱ回線路和滇西北送廣東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等項目作為試點,引入社會資本。社會資本還可以參與投資建設分布式電源并網工程、儲能裝置和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
抽水蓄能電站今年才有了標桿電價,國家電網早期也公開聲稱在特高壓、抽水蓄能電站、儲能和充換電樁領域推行混合所有制,引入社會資本。
但相關專家稱,抽水蓄能電站一向沒有電價,對電網調峰很有用,都是由電網投資建設,即便有了標桿電價,獲利也很難。
據了解,如果是一般企業(yè)投資抽水蓄能電站,首先需要協調好和電網的關系,因為電網要不要、按什么價格要都影響到投資收益,而抽水蓄能電站的投資額還非常大。電價機制又不夠靈活,要靠項目賺錢非常艱難。
目前,國內常規(guī)水電的在建及潛在資源已經被主要大型電力企業(yè)瓜分。專家分析說,水電站建設與政府審批、投資回報率有關。他個人認為,目前的政策更多是表態(tài),要求國企通過混合所有制引入社會資本、分擔風險,但很難去出售投資項目本身。
一位參與小水電站投資的私人老板對記者稱,考慮和央企合作,民企基本沒有話語權和控制權,要是有可能,還是希望直接將項目出售給央企,再投資新項目,而不想和央企共同經營。
能源引資要觀察細則
電力和電網之外,油氣領域再次特別強調。《指導意見》提出,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油氣管網、儲存設施和煤炭儲運建設運營。
支持民營企業(yè)、地方國有企業(yè)等參股建設油氣管網主干線、沿海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地下儲氣庫、城市配氣管網和城市儲氣設施,控股建設油氣管網支線、原油和成品油商業(yè)儲備庫。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鐵路運煤干線和煤炭儲配體系建設。國家規(guī)劃確定的石化基地煉化一體化項目向社會資本開放。
早前的政策,已經陸續(xù)提出包括油氣管網、儲氣庫建設、LNG接收站建設等向民企開放,并取消和下放一些項目核準權。并已有民企已參與相關設施建設,民企新奧、廣匯和哈納斯等都涉足到沿海的LNG接收站建設。
儲氣庫建設早有動議,但和分布式電站與抽水蓄能電站面臨同樣的問題,即價格機制沒有理順。目前的天然氣價格和電價沒有完全理順,一些企業(yè)從儲氣本身難以通過價差來獲利,可能沒有動力專門投資于儲氣。
現在的儲氣和調峰義務都是強制性加于油氣企業(yè)和城市燃氣企業(yè)。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也受制于僵化的電價機制,企業(yè)從冷、熱、電轉化中謀利,所以發(fā)展并不順利。
對此,作為配套,理順能源價格機制也被提出來了。將進一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2015年實現存量氣和增量氣價格并軌,逐步放開非居民用天然氣氣源價格,落實頁巖氣、煤層氣等非常規(guī)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政策。
出臺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政策。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適時調整煤層氣發(fā)電、余熱余壓發(fā)電上網標桿電價。推進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冷、熱、電價格市場化。完善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價格政策,研究建立流域梯級效益補償機制,適時調整完善燃煤發(fā)電機組環(huán)保電價政策。
“這些價格政策出臺后,方能看到聯動機制,才能決定是否適合進入”,一家涉足發(fā)電和管道投資的民營燃氣企業(yè)人士稱,“要看指導意見,更要等實施細則,然后才能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