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實施鄉鎮消防安全精細化管理的意義及途徑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新農村建設成果顯著,城鎮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精神生活要求進一步提升,各類小手工作坊、公共娛樂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大量出現,人口密度不斷加大,伴隨而來的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也大量增加。近年來,城鄉一體化地區火災呈現多發勢頭,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也逐年上升,城市化進程快速發展和消防安全基礎薄弱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強城鎮消防安全精細化管理,充分整合基層消防力量,完善火災隱患排查,提高鄉鎮火災防控能力成為了城市化進程中消防建設的迫切需要,現就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就推進消防安全精細化管理、提高鄉鎮火災防控能力談幾點個人建議:
一、當前鄉鎮消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鄉鎮消防工作職責分工不明確,消防工作進展緩慢。
目前,在法律規定上,鄉鎮消防工作只有一些法律效力很低,相對原則性的規定,缺乏對鄉鎮一級的消防工作職責不明,監督責任落實得不到位。同時,基層鄉鎮領導多數只注重經濟快速發展,輕視消防工作的跟進,甚至一些單位還存在消防工作只是消防部門的事情,與自己無關的模糊錯誤認識,忽視消防工作建設,最終導致“工作被動,你推我動,不推不動”的現象。
(二)現役消防隊站建設嚴重滯后,滅火力量嚴重缺乏。
據了解,在某消防支隊下轄僅有三個執勤中隊,每個中隊的轄區太寬,滅火戰線太長,有的轄區距達一個小時以上的車程,一些鄉村車程高達幾個小時。火災發生時,根本無法及時趕到,致使火災造成的損失擴大。
(三)缺乏專門的消防機構和人員,消防工作問題突出。
在該消防支隊管轄范圍內,僅有三個企業設有專職消防隊,并且都是上個世紀90年代配備的消防車輛,同時所配器材都是一些太常規的器材,很難滿足當前火災形勢需要。其余偏遠的鄉鎮政府沒有設立專門的消防工作管理機構和人員,基層鄉鎮消防工作長期處于“無人管、無人抓、無人牽頭、無人落實”的被動局面,上級的各項布置和要求難以在基層得到有效落實,工作務虛、失控漏管等問題突出。
(四)政府消防工作管理機制缺乏,監管力度不到位。
一些鄉鎮片面追求經濟建設政績,對鎮上新建手工作坊和廠礦的消防監管工作僅僅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有的甚至不問不管,各職能部門相互間的配合意識不夠,在涉及轄區單位消防檢查上,工作協調不夠順暢和默契,沒有形成合力,沒有形成有效監管的長效機制。
(五)部分派出所民警消防法規掌握不夠,監管職能履行不到位。
作為鄉鎮消防工作的主要力量的公安派出所,還擔負著治安防范、社會管理等多項職能,在消防工作的開展上無法投入大量的警力和時間。同時,部分民警對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掌握不熟練,不會管、不愿管、沒精力管現象明顯,監管職能部門力度差。
二、加強鄉鎮消防工作建設的建議。
做好基層消防工作,關鍵要有基本的消防力量做保障。各級政府部門要積極推進鄉鎮消防力量建設,大力推行鄉鎮消防安全精細化管理,不斷提高鄉鎮火災防控能力。
(一)推進鄉鎮消防力量建設。按照“專群結合、因地制宜、整合資源、一隊多能”的原則,在本鎮人員挑選合適人選,協調公安現役消防部隊進行消防培訓,成立消防安全巡防隊伍,在大街小巷、道路沿線開展晝夜巡邏,認真履行查糾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宣傳教育群眾、報告消防動態等職責。并為消防安全巡防隊配備小型多功能消防車或設有高壓細水霧滅火裝置、滅火器、水槍、水帶的巡邏車、摩托車等,使其充分發揮在發現和撲救初起火災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和支持消防工作志愿者,充分發揮轄區群眾自身力量,不斷鞏固消防安全工作群眾基礎。
(二)推進鄉鎮消防安全社會組織建設。倡導鄉鎮設立以主要職能部門領導、重點單位法人代表、教育部門負責人等為成員的,如防火安全委員會等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完善落實會議制度,及時溝通信息,研究解決本鄉鎮消防工作建設重大問題。同時,各鄉鎮可以成立以行政正職為組長,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公安派出所、社區(村)主任為成員的消防安全督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本地消防工作建設。
(三)推進鄉鎮消防安全監管機構建設。結合各鄉鎮實際情況,以多種形式不斷壯大基層消防作戰量力建設。一是有條件的,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作戰實力。如江北轄區魚嘴鎮可依托鎮政府專職消防隊設立消防監督辦公室,并明確一名干部專職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專職消防隊員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和消防宣傳教育工作。二是政府編制允許的,如五寶鎮和復盛鎮,可以參照安監辦的建設模式成立消防安全工作辦公室,專職承擔本級政府消防工作的領導和上級部門的協調職能,并全面負責本轄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三是協調轄區內重點單位消防力量實行合署辦公,比如可在現有編制中設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協調轄區企業專職隊的訓練和日常管理,開展好本單位及單位兩公里范圍內的鎮消防安全工作。
(四)推進派出所民警消防監管職能建設。公安派出所民警具有熟悉轄區民情、深入人民群眾的優勢,大力推行公安民警消防監管職責,是切實提高專兼職民警消防業務素質,強化鄉鎮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途徑。要大力推行派出所消防監督、消防例會、消防培訓和社會消防責任告知等制度,將“城中村”、“九小場所”、“三合一場所”等納入重點監管視線,督促民警實施有效監督,杜絕漏管失控。進一步明確民警的消防職責,將消防管理工作、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和消防執法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安排。同時,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有計劃、分批次地加強對公安民警的消防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公安民警消防監管履職能力。
三、鄉鎮消防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建設的建議。
鄉鎮消防安全工作機制的建設,要以最大限度減少火災亡人損失為根本,不斷完善鄉鎮消防安全工作精細管理,實現鄉鎮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明晰化、消防安全檢查經常化、消防巡防一體化、消防宣傳教育常態化、設施配置標準化、消防管理精細化的“六化”工作目標,形成“三防范、兩落實、一主抓”工作機制。
(一)“三防范”強根固本,不斷夯實鄉鎮消防安全工作基礎建設。
一是要加強人力防范。不斷強化對巡防隊員、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等專兼職社會消防力量的教育培訓,提高社會消防力量發現火災隱患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并加強對社會從業人員和轄區人民群眾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是要加強物力防范。監督社會企事業單位嚴格按照消防技術規范設置和配備各類消防器材,并對配備的器材進行定期檢查,確保完整好用。同時,要設立專門政府人員熟悉轄區內消防水源,在火災發生時做好參戰消防力量的取水引導工作,確保消防水源的可靠性。
三是加強技術防范。推行消防安全工作技術防范措施是適應新形勢下消防安全工作需要的重要途徑。各級鄉鎮府充分引進和利用科技手段和先進技術設備,不斷提升基層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在行政村推廣使用“手機大喇叭”、戶戶聯防報警方法;在重點單位推廣使用獨立式報警探測裝置、漏電保護措施等先進技術措施,提高火災事故的處置效率,用科技的手段減低火災風險。
(二)“兩落實”建制明責,全面提升鄉鎮企事業單位消防管理水平和人民群眾火災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鄉鎮企事業單位主體責任落實。鄉鎮政府部門要督促轄區內社會企事業單位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工作相關要求,逐級、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機制,積極主動深入開展消防知識學習宣傳教育活動,同時,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工作標牌化管理,不斷提高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廣大人民群眾法定義務落實。鄉鎮政府加強對廣大人民群眾履行維護消防安全、愛護公共消防設施、預防火災、火災報警和參加有組織火災撲救工作法定義務的教育,促使人民群眾積極支持和參與消防工作。同時,積極推進消防志愿者服務建設,進一步滿足伴隨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不斷提高的消防安全工作需求。
(三)“一主抓”形成合力,構建全面覆蓋的鄉鎮消防安全工作精細化管理網絡。
政府要逐級、逐部門明確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促使基層消防安全工作力量整合到位、監管責任落實到位。推進各鄉鎮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政府綜合目標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督促和監管行政村依法履行防火工作職責和對村(居)民集中消防安全教育責任;督促和監管鄉鎮工業辦、教育辦等等充分發揮歸口管理作用,促使相關單位和人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和監管公安派出所民警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執法監督主體責任,嚴防失控漏管。從而推動鄉鎮政府加強“面”上領導,推動行政村落實“片”上監管,推動行業辦做好“線”上防控,推動派出所做好“點”上管控。形成“政府主抓、部門聯合、專人負責、群眾參與”的基層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流水線”,全面落實消防安全精細化管理工作要求,不斷提高火災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