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特高壓是調整能源結構的“牛鼻子”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月1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霧霾等大氣污染治理,提出的首要措施即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實施跨區送電項目是其主要內容之一。這是國務院常務會議首次表態用跨區送電治理霧霾。
特高壓如何起到調整能源結構的作用呢?概括來說,是因為特高壓輸電能夠大大改善我國煤炭消費結構和布局,推動“以電代煤”“電從遠方來”。
特高壓電網調整能源結構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調整化石能源特別是煤炭的消費結構,二是為清潔能源的大規模消納創造條件。
從終端能源消費的角度講,“以電代煤”就是要改善我國煤炭利用的結構
我國總體上還處于工業化、城鎮化較快發展的時期,“以電代煤”在短中期內并不是用電代替煤炭、減少煤炭消費,而是主要體現在終端能源結構的調整上。
目前我國電煤占整個煤炭使用的55%左右,比重較低,不利于環境改善及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從國外,尤其是從發達國家來看,大多數電煤比重都在80%以上,美國更高達95%以上。初步統計表明,目前我國終端煤炭直接燃燒大約8億噸左右,其中占很大比重的粗放的、污染物排放大的煤炭利用方式需要轉變,比如分散化的居民小煤爐用煤、冬季采暖用的小燃煤鍋爐等等。這些煤炭利用方式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很不到位,甚至沒有控制,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大氣中。
在8億噸直接燃燒的煤炭中,有很大一部分未來可以轉化成電力,發電完全可以做到污染物排放集中控制,而且排放控制非常高效。我國大容量、高參數燃煤發電的脫硫、脫硝、煙塵控制的效率都很高。未來通過把目前終端低效、高排放的幾億噸煤轉化為電后加以使用,可以起到很好的污染物控制效果。未來我國煤電還要大規模發展,僅煤炭利用結構改善就需要新建兩三億千瓦的火電。初步判斷,為適應電力需求增長,在2030年之前我國還要發展煤電,到2030年之后就主要是發展清潔能源發電了。
為改善東中部地區的環境狀況,我國提出逐步降低東中部地區的煤炭消費總量,嚴格限制新建燃煤電廠。一方面火電還要發展,不但要滿足日益增長的電力需求,同時還要替代低能效、高排放的煤炭利用;另一方面在東中部又沒有煤電建設的空間了。
因此,未來通過跨區送電,特別是特高壓電網,把煤電基地大規模建設的高效的、低排放的煤電輸送到東中部地區,實現終端用能的“以電代煤”,將是特高壓電網調整能源結構的重要內容。
從一次能源平衡的角度講,大力推進清潔及可再生能源發展,近中期減緩煤炭增長速度;遠期逐步替代煤炭,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以電代煤”
2020年之前,甚至展望到2030年前,為了解決環境污染問題,依前所述,我國需要加快建設晉陜寧新內蒙古等地區的大型煤電基地,同時我國的西南水電基地、“三北”風電基地及太陽能發電基地也會快速發展。
通過特高壓等跨區送電的發展,能夠把西部北部清潔的電力送到目前污染嚴重的地方,比如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地區,以及華中電網覆蓋區的鄂豫湘贛等地區。
以風電為例,2020年我國要建設2億千瓦的風電,如要保障風電高效利用,經過特高壓跨區輸送要達到1億千瓦。就是要通過特高壓,把風電市場擴大到全國,把“三北”大規模的風電傳輸到“三華”電網覆蓋區,用全國性電力市場來消納清潔能源。通過覆蓋全國的強大電網平臺,充分發揮市場對清潔及可再生能源發電消納的決定性作用。
展望到本世紀中葉,從2030年到2050年,西藏水電還需要繼續開發,它也遠離東中部負荷中心,也需要特高壓輸送。到這個時候我國的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將成為電源建設的主力。我國的煤炭消費將達到頂峰,并逐步被清潔能源替代。據相關研究,到2050年,我國風電預期要達到8億到10億千瓦,太陽能發電6億到8億千瓦。這些風電和太陽能發電中,大概80%到90%都是在“三北”地區,當地難以消納,因此在2030年至2050年,特高壓為了滿足西藏水電、“三北”大規模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的發展,仍會處于快速發展時期。研究表明,從“三北”到“三華”的特高壓輸電等跨區送電規模,2020年將達到3.5億千瓦;到2050年,在這個基礎上還要翻一番,達到7億到8億千瓦。
綜上所述,保障能源供應安全和有效解決環境污染問題,迫切需要加快特高壓電網發展,這也是支撐我國能源電力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長期戰略任務。需要指出的是,加快核準跨區輸電通道固然重要,考慮到電力發展的規律,保證電網安全是第一位的,要保證電網安全需要合理的電網結構,因此當務之急是盡快出臺國家電網規劃,跨區送電通道的核準建設需要符合國家電網規劃的總體格局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