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消防提醒:節后超量煙花爆竹應逐一登記回收
逢年過節,遇有喜事,當然少不了燃放煙花爆竹來增添喜慶氣氛。但煙花爆竹是危險物品,尤其是劣質煙花爆竹就好像一枚枚“炸彈”,極易給人們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而每年春節因煙花爆竹惹發的“禍害”不少。
春節前期,全國各地不少煙花爆竹企業為了增加收入,紛紛加快生產步伐想在春節期間大賺一筆,但多地還是受到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限制,導致大部分煙花爆竹零售點還是有大量余貨沒有銷售出去,廣大市民在綜合控制污染、人身傷害等因素的前提下,也大量降低了對煙花爆竹的需求,在這種情況下,也導致節后超量的煙花爆竹存放問題“浮出水面”。
零售單位煙花爆竹存放規定明確,零售單位在銷售期間允許存放煙花爆竹的數量不得超過20箱,每箱不超過35公斤,而進入市場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必須具有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檢驗報告。同時,嚴格限制煙花爆竹品種和總量,以中小爆竹、小型煙花、地面噴花類煙花為主。嚴禁銷售和燃放A級產品,嚴禁在人員密集場所和居民住宅小區燃放B級產品。因此,各地要重視節后零售商店超量存放煙花爆竹的回收工作,嚴格控制零售商店煙花爆竹的存放數量,確保零售商店嚴格按照許可證上的規定存放煙花爆竹。
各煙花爆竹零售商店要積極參與春節后超量存放煙花爆竹的回收工作,主動協助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做好回收煙花爆竹的清點、核對、登記等工作,力爭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店內超量存放的煙花爆竹清理完畢。一些生產、批發企業還應當主動對接未售完的煙花爆竹,統一免費代為入庫保管,按照規格、品種和產品完好程度進行篩查,對于無法重新進入倉庫儲存或者當地煙花爆竹倉儲設施無條件儲存以及產品過期廢棄的,應依法移交公安機關銷毀、處置,確保安全。同時,消防部門要加大消防宣傳和監督檢查力度,提醒廣大市民在燃放煙花時,務必遠離人員密集的場所和電力通信線路密集的場所,做到科學防范才能保障安全,才能在確保節日喜慶氣氛的同時給予百姓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障。